
男子因恐吓公职人员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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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恐吓公职人员,今日(二月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星期,缓刑及守行为两年。
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人员於一月十二日巡查筲箕湾金华街一固定小贩摊档时,要求该男子移开阻塞通路的货物,遭该名男子挥动?通恐吓。
食环署发言人说:「对执法公职人员作出恐吓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
他又呼吁市民应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完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