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五题:政府向澳门当局了解个别香港居民被拒绝入澳情况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永达议员的提问的答覆:

问题:

  本人得悉,近年有越来越多的香港居民(包括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政党及非政府组织的成员)在抵达澳门时被拒绝入境而未获告知具体原因。有评论指出,澳门当局是基於该等人士所持的政见而拒绝他们入境,而这情况令人担心香港居民进出澳门的自由及言论自由受到削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上述香港居民被拒入境的情况;如果知悉,有没有研究拒绝该等人士入境是否合理和有否法律依据,以及会否削弱香港居民进出澳门的自由及言论自由;及

(二) 有没有就香港居民被拒入境的事件与澳门当局交涉;如果有,详情是什么;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一) 香港特区政府知悉并关注最近有个别香港居民,包括立法会议员及政党人士,被澳门当局拒绝入境。较早前,特区政府透过入境事务处,曾就此向澳门当局了解情况。澳门当局表示,他们的入境当局是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纲要法》,就个案的情鶪作出有关决定。

  《基本法》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及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及出入香港特区的自由。与此同时,香港居民进入其他地区或任何国家,当地的入境机关均有权按本身的法律规定,就个别旅客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行使有关权力是各地政府维持其有效出入境管理的基础;这与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出入境自由和言论自由,并无抵触。

(二) 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实施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同样地,我们尊重其他地区政府,依法执行他们的出入境管制;在这方面,我们不会作出不适当的干预。在这大原则下,视乎情况需要,我们会与其他地区或国家的有关当局接触和商讨,务求为香港居民争取更多的旅游便利等。

  就最近有个别港人被拒入澳门的个案,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曾透过入境事务处,向澳门当局作出了解并表达关注。澳门当局表示,他们是在考虑个别个案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有关决定;而视乎环境或其他考虑因素的变化,个别人士日后前赴澳门,澳门当局将就当时的具体情况,再作决定。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