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蒲岗食物业处所被罚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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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岗一间食物业处所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该食物业处所为位於富源街9号地下的「富良食馆」。由今日(二月十七日)至三月二日,店铺需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上述店铺人士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分别於去年八月及十二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元,而食环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食物业处所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上述店铺人士於去年二月及四月,亦因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八百元,食物业处所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并於去年六月九日至十五日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完
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