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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为问题赌徒和病态赌徒提供的辅导及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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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三年推行一项为期三年的试验计划,透过平和基金每年分别向两间非政府机构拨款350万元,资助它们各自开办一间为问题赌徒和病态赌徒而设的辅导及治疗中心。其后,政府先后把有关的试验计划延长两年及十五个月,直至二○○九年十二月为止,但每年的资助额维持不变。营办其中一个中心的香港明爱曾于去年年中去信民政事务局,要求增加资助额以应付该中心近年面对租金和员工薪酬上调等各方面所引致的经济压力,但并未获得批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为何自二○○三年至今一直没有增加每年给予该两个中心的资助额;会否增加资助额;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根据什么准则,决定将平和基金(来自香港赛马会的捐款)的资金分配予各非政府机构,以供营办有关服务;该基金现时的结余是多少及将会如何运用有关款项;

(三)会否参考美国、加拿大、澳洲和新西兰政府的有关做法,立法规定香港赛马会须将某个百分比的收益拨归平和基金;及

(四)政府为何对试验计划设定时限,以及会否改为长期提供有关的服务;若会,将于何时实施;若否,试验计划将再延长多久?

答覆:

主席:

(一)政府运用平和基金,资助香港明爱及东华三院,以试验计划形式,由二○○三年十月至二○○六年九月,营运两间问题和病态赌徒辅导和治疗中心。营运合约订明中心每年所得拨款各为350万元。

  民政事务局于二○○四年九月,委托香港理工大学作为顾问,评估两间中心的成效。顾问报告建议两间中心以当时所提供的服务规模,继续运作至二○○八年九月。顾问报告的建议得到平和基金委员会(委员会)的支持和民政事务局采纳。顾问报告也建议展开另一个研究,深入评价这两间中心的成本效益,以确定是否需要在二○○八年九月后继续服务。报告同时建议设立两所小型治疗中心,以社区为本的方法,为问题和病态赌徒提供服务。该两间中心的营运者分别为锡安社会服务处及香港青年协会,营运合约期由二○○七年二月至二○○九年一月,合约订明中心每年所得拨款各为130万元。

  民政事务局已委托香港理工大学进行第二阶段的顾问研究。与此同时,委员会向民政事务局建议,按现行服务规模及资助额,延续四间中心的服务合约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作为暂时安排。

(二)在二○○三年政府邀请非政府机构竞投问题和病态赌徒辅导和治疗中心营运合约的文件中,已列明每所中心所获资助额为每年350万元。政府在评估了非政府机构提交的计划书后,选取了香港明爱和东华三院作为营运者。

  平和基金除了用作资助辅导和治疗中心的营运外,亦会资助与赌博问题有关的研究和预防赌博问题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以遏止赌风。

  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已于二○○八年十二月,按照《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的规定,向立法会提交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在刚过去的财政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根据这份财务报告,截至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平和基金的结余大约为550万元。

(三)平和基金的款项来自香港赛马会及公众捐款。香港赛马会已承诺,由二○○八年七月至二○一三年六月的五年间,每年最少捐款1,500万元予平和基金。我们会密切留意基金的财政状况。

(四)正如在第一部分的回覆提到,四间中心的营运合约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委员会正研究理工大学的顾问报告,并会就对问题和病态赌徒的支援及预防工作的发展方向,向民政事务局提供建议。在收到委员会的建议后,民政事务局会就为问题和病态赌徒及其他受影响人士而设的长远支援服务安排,包括资助模式、服务营运、资助额等事宜,作全盘考虑,并会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作出汇报。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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