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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的医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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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骝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的口头答覆:

问题:

  政府现时向公务员、退休公务员和他们的合资格家属提供医疗福利(「公务员医疗福利」),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是主要的服务提供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使用医管局服务的上述人士的「住院病人日数」、「病人出院及死亡人数」、「急症室服务求诊人次」、「专科门诊(临牀服务)求诊人次」和「普通科门诊求诊人次」,以及该等数字分别占有关总数的百分比;按医管局年报所载的「单位成本」计算,过去三年由医管局提供的公务员医疗福利的总成本是多少;以及为了向上述人士提供服务,现时每个专科门诊的新症平均轮候时间因而增加了多少天;

(二)鉴于医管局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市民,政府基于什么原因及有什么理据把其作为雇主向雇员提供医疗缒利的责任交由医管局承担;及

(三)有没有计划以购买私营医疗服务及医疗保险取代医管局提供的服务,以提供较佳的公务员医疗福利,以及改善公私营医疗失衡的问题?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第一部分,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的资料,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每年使用医管局有关服务的总数目,和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所占数目和所占有关总数的百分比,已载列在附件一。而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每年医管局为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服务的支出则载列在附件二。

  现时,在医管局专科门诊新症分流制度下,专科门诊诊所会根据新症病人的临牀病历、主要症状,以及身体检查和检验结果等各项因素,决定病人当时临牀情况的紧急程度,从而为他们安排接受诊治的日期。病人的身份并非一项考虑因素。公务员、退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亦须与其他市民一样经专科门诊新症分流制度安排诊治日期。因此,病人在专科门诊的轮候时间不会因为医管局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服务而增加或缩短。

  就问题的第二部分,在医管局未成立前,政府透过卫生署和当时的医院事务署所管理的设施,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及牙科福利。随着医管局于一九九○年底成立,并于一九九一年和二○○三年分别接管了过往由医院事务署和卫生署管理的公立医院和普通科门诊诊所,政府认为由医管局为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相关的医疗服务,是最合适和有效的做法。政府每年拨给医管局的一笔过拨款中,已包括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福利所涉及的资源。

  就问题的第三部份,政府(作为雇主)一直致力履行雇佣合约的责任,为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及牙科福利。政府透过公务员医疗及牙科诊疗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职方讨论公务员医疗福利的各项可行措施。除此之外,我们亦藉着食物及卫生局在去年三月中推出医疗改革谘询文件,发信邀请公务员团体提出意见,尤其是如何透过公营医疗系统可能出现的改革,改善为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的医疗福利。

  政府现时没有计划为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购买私营医疗服务及医疗保险,取代医管局提供的服务。我们会继续透过常务委员会,与职方讨论可以改善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医疗福利的建议。在考虑任何改善方案时,我们会衡量政府财政承担能力、方案的成本效益和职方的意见。

  就有关改善公私营医疗失衡的问题,我了解这正是食物及卫生局展开医疗改革谘询的其中一个目的,以善用公营和私营医疗系统的资源,确保整体医疗系统得以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公私营医疗服务质素及效率。

  多谢主席。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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