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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低收入女性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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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及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政府统计处发表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主要统计数字」,二○○七年有近42万名就业女性的每月收入少于5,000元。有民间团体认为,妇女在职但收入仅可应付家庭基本开支(在职贫穷)的问题严重,令人担心政府对在职贫穷妇女的支援是否足够,并在金融海啸影响下情况将会恶化。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在职贫穷妇女的人数分别占全港女性劳动人口和全港的总劳动人口的百分比;

(二) 有否研究在职贫穷妇女的人数在过去三年的趋势,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过去三年,在制订政策以改善上述问题时,有否谘询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会);若有,有何机制落实妇委会的意见;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 「在职贫穷」这个概念可以有不同的注释。根据前扶贫委员会所采纳的指标,「低收入雇员」是指每周工作35小时或以上而每月就业收入少于中位数一半的15至59岁受雇人士*。根据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资料,过去三年在低收入雇员当中,妇女所占的人数、其占本港女性劳动人口及总劳动人口的比率,列于下表。

年份    低收入女性   低收入女性 低收入女性
      雇员的人数*  雇员占女性 雇员占总劳 
              劳动人口的 动人口的
              比率*   比率*
----  ------- ----- -----
2006  135,900 9.6%  4.0%
2007  128,300 8.8%  3.8%
2008^  103,700 7.0%  3.0%  

  上表显示低收入女性雇员人数在过去三年间有持续下降的趋势,从二○○六年的135,900人减至二○○八年的103,700人。其占本港女性劳动人口及总劳动人口的比率亦有所下降,前者由二○○六年的9.6%下降至二○○八年的7.0%;而后者则由二○○六年的4.0%降至二○○八年的3.0%。这现象相信是由于过去数年社会经济增长所致。

(三) 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会)作为处理妇女事务的中央机制,一直肩负着一个策略性角色,协助政府全面促进女性的福祉和权益。妇委会一向积极推动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充分考虑两性的观点和需要,妇委会并不时检视政府不同政策和服务对妇女的影响,提出改善建议,由决策局和部门执行和作出跟进。过去,妇委会曾检视由政府所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服务,包括就业服务、职业训练、雇员再培训,以及成人和持续教育等。妇委会会继续和有关的决策局和部门探讨这个课题。与此同时,妇委会亦致力增强妇女能力,包括自二○○四年三月起推行的「自在人生自学计划」,鼓励妇女终身学习,并建立积极正面的人生观和思维。课程内容涵盖人际关系、理财、健康,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的实用课题,有助增强学员对解决日常生活、就业所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和自信心。

* 有关数字并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
^  有关数字为临时数字。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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