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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第十七题:社区工作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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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一些以非公务员合约形式受聘于社会福利署(社署)的社区工作干事向本人反映,他们的薪酬偏低及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他们的职责包括协助社署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计划,具体工作是安排和督导有工作能力而且健全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受助人执行强制性的社区工作。然而,三名社区工作干事需督导多达四十名的参加者,而且他们须监察参加者的工作表现和纪律,因而往往与态度消极的参加者发生冲突,甚至受到袭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社署如何厘定社区工作干事的薪酬水平(包括曾参考哪些公务员职级的薪酬);

(二) 过去五年,社署有否定期检讨社区工作干事的职责及曾采取什么措施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及

(三) 现时有否计划将有关的职位纳入公务员编制;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的一项计划,目的是鼓励及协助十五至五十九岁身体健全而失业的综援受助人寻找有薪的全职工作,从而达致自力更生。参加计划的受助人会被安排参与每星期不多于三天的社区工作,让他们在领取综援的同时,能够透过参与社区工作培养工作习惯、改善受雇能力、扩阔社交圈子、提高自尊自信、为日后从事有薪工作做好准备,以及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同时,为社会作出贡献。

  社会福利署(社署)按工作的需要,于不同的时期以非公务员合约形式聘用社区工作干事。社署现有九十九名社区工作干事,协助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计划,负责安排及带领失业的综援受助人参与社区工作。

  现分项回答议员提问如下:

(一) 目前社署聘用的社区工作干事需具备中五程度和具两年固定及经常性与顾客接触的经验。他们的薪酬为每月8,300元至9,725元。

  政府现时的公务员体系中并没有与社区工作干事岗位相类似的职系。在厘定他们的聘用条件和薪酬时,社署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就业市场中具类似入职要求及资历之薪酬趋势,并不时检视他们的薪酬,以确保其薪酬待遇订于合理水平。

(二) 社署自一九九九年推行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以来,一直关注社区工作干事的职业安全,除要求社区工作干事必须遵循严格的内部工作指引外,社署亦会参考职业安全健康局的户外工作安全指引,对社区工作干事的工作地点作出评估,和不时检讨社区工作干事和参加者的安全事宜。社署亦经常派员巡视社区工作的工地及与社区工作提供机构保持紧密联络,务求每项社区工作都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

  在维持社区工作的工地的秩序、防止工地意外或暴力事件发生的方面,社署已向所有外勤的社区工作干事提供良好的通讯装备,如每人一部流动电话及对讲机等。此外,所有社区工作干事亦已接受有关如何处理工作间暴力事件的训练,让他们学习预防方法及应付的技巧。

  至于在工作编排上,现时社区工作队伍平均由三至四名社区工作干事带领约三十名健全失业综援受助人,以便在工作进行时互相支援。此外,为了加强社区工作干事的沟通,社署每周均举行社区工作干事职员会议,让社区工作干事获得最新的工作资讯、分享经验及了解工作安全的最新指引。

(三) 由于社署正不断检讨和改善协助健全综援受助人「从受助到自强」的措施,以及在公务员体系中并没有与社区工作干事岗位相类似的职系,在现阶段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担任有关工作较为适合。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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