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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教学空间配合新高中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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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由於新高中学制於下学年推行后班级及班数会增加,不少学校因而面对课室数目不足的问题;他们因此向教育局申请加建课室和特别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学校类别(包括特殊学校)列出:

  (i)过去三个学年至今,已向教育局申请加建课室的学校的名称及加建工程的详情(包括计划增建的课室数目及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当中有多少间学校的申请仍未获批及有关的原因;

  (ii)本学年及未来五个学年内将会欠缺课室的学校的名称及其每年欠缺的数目;

(二)会否加快审批申请和缩短工程的施工时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现时有何措施确保学校有足够的课室配合新高中学制的推行;及

(四)有否评估将有多少间学校需以浮动班形式应付课室不足的问题;若有,每间学校的名称及其在未来五个学年每年需开设的浮动班数目;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新高中学制下,学校须为学生提供宽广而均衡的课程,教学空间亦不应只局限於传统的课室。学校须灵活运用资源,缔造更多教学空间,以配合新高中课程的实施;亦须灵活编排时间表,为学生提供合理的科目选择和多元化的学习经历。

  就提出的问题,谨覆如下:

(一)、(二)及(三)

  我们已向资助学校提供「新高中课程过渡津贴」,让学校因应校本情况及需要,进行小规模更改设施工程,以增加教学空间。资助学校亦可运用其他可动用政府拨款(如「营办开支整笔津贴」或「扩大营办开支整笔津贴」)的余款,以补足有关开支。每所有确实需要的学校亦可透过申请获提供不多於三十万元的额外津贴以进行小规模更改设施工程。此外,教育局已委托机电工程署由二○○八/○九学年开始,为学校提供技术谘询服务和相关指引,以协助学校进行小规模更改设施工程。事实上,大部分有需要增加教学空间的学校已利用现有资源,正进行或已完成小规模更改设施工程。

  附件一载列已向教育局申请藉原址重建或使用空置小学校舍以增加课室的七所学校。当局现正根据这些学校的基建状况和课程需要,处理他们的申请。虽然工程的完工日期和有关校舍的可使用日期仍未确实,我们的目标是,如情况许可,工程应在二○一一/一二学年全面推行新高中学制前完成。此外,每年都有不少学校申请进行校舍修葺/改建工程和/或其他类别的改建项目。由於这些申请与个别学校的其他修葺工程申请同时处理,我们无法确定哪些工程纯粹基於要增加教学空间以配合新高中学制而进行。

  在特殊学校方面,我们会为二十一所学校进行改建工程,以推行新高中学制。该二十一所学校的名单载於附件二。教育局计划更改现有课室间隔,兴建新翼或天台扩建物,藉以为这些学校增设约二十六间课室和提供其他教学空间。在这些特殊学校中:

  (i)两所已完成改建工程;

  (ii)五所预计在二○○九年九月前完成改建工程;以及

  (iii)其余十四所须进行规模较大的建筑工程。教育局及建筑署已到这些学校视察,并拟定初步改建/设计建议,以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我们力求在二○一一/一二学年全面推行新高中学制之前完成工程。

  教育局现正与相关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开展有关特殊学校的改建工程,并会聘请额外专业人员进行工程。教育局也会继续评估学校须增加的教学空间及设施,以推行新高中学制,并配合不断转变的教育需要。教育局又会视乎情况,向学校提供所需资源,以进行所需的改建/建筑工程或开展有关工程。

(四)根据现行政策,教育局应取消公营学校中一至中五的浮动班。不过,对於中六及中七班级,学校应善用现有的教学空间,因应课程性质,按不同选修科目/学习活动安排合适的学生分组,包括在特别室进行分组教学。

  不过,在推行新高中学制时,在新旧制两批学生同时出现的学年,个别学校或须在不同级别安排浮动班,作为过渡的安排。我们已在谘询期间把这项安排知会业界,并於二○○五年发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学制》政策文件中清楚述明。

  教育局除推出上述一系列措施外,还一直协助学校重整班级结构和提供有效运用教学空间的策略,包括提供有助学校善用空间的电脑辅助时间表编制套件。事实上,学校如拟增加班数,以便由非平衡班级结构改为平衡结构,但碍於校舍环境限制而无法付诸实行,可随时申请采用循环式平衡班级结构,这样便可无须增加班数。

  我们会继续与学校紧密合作,并因应个别情况为他们提供所需支援。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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