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十日)表示,香港和新西兰同意恢复两地经贸合作协定谈判。
发言人说:「双方将於三月在香港举行筹备会议,为恢复会谈作出准备。」
新西兰是香港在亚太区的重要贸易伙伴。香港和新西兰均推行自由贸易和开放经济政策,并同样致力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和强化多边贸易制度。
政府发言人说:「香港和新西兰的经贸合作协定会为香港商人在新西兰创造更多和更佳的市场机会,并令香港在贸易、收入和就业方面受惠。」
香港与新西兰的双边贸易持续多年增长。两地於二○○七年的双边商品贸易总额达七十亿港元,较二○○六年大幅上升百分之十一。二○○三年至二○○七年期间,双边商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达百分之九点一。
服务贸易方面,二○○六年的双边贸易总额近三十亿港元,全年增长约百分之六点二。二○○二年至二○○六年期间,双边服务贸易总额年均增长达百分之十一点一。
香港与新西兰於二○○一年展开经贸合作协定谈判,双方於二○○二年因若干技术性分歧而暂缓谈判。及后经过多次的非正式接触,双方最近达成协议,重新启动正式谈判,并计划於二○○九年四月底或五月上旬举行首轮会议。
若完满缔结有关经贸合作协定,协定将涵盖广泛范围,并以贸易及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重点。有关经贸合作协定将涵盖下列范畴:
(1)尽早免除所有香港和新西兰原产货品的关税;
(2)订立一套具前瞻性及可促进双边贸易的产地来源规则;
(3)撤销潜在扭曲双边贸易的规定,例如保障、反倾销和补贴等措施;
(4)双边投资自由化和推广;及
(5)服务贸易自由化。
为了协助政府为这次经贸合作协定谈判拟定整体谈判立场,欢迎各界人士於二○○九年三月十五日或之前,透过邮递(九龙弥敦道700号工业贸易署大楼19楼欧洲部)、传真(2789 9761/2789 2491)或电邮(fta@tid.gov.hk)发表意见。
有关谘询文件亦已上载工业贸易署网站(www.tid.gov.hk),以供查阅。
完
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9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