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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辩论拖延政制发展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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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二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拖延政制发展谘询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何俊仁议员提出,内容为:「本会强烈谴责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没有实践在施政报告内许下的承诺,拖延政制发展公众谘询,失信於民。」

  议员将会辩论另一项有关放宽法律援助申请资格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梁美芬议员动议,内容为:「鉴於香港的诉讼费用高昂,非一般中产人士可以支付,尤其是一些可能要上诉至终审法院的案件,讼费更往往是天文数字,中产一族因为打官司而破产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提供适切的法律援助(“法援”)服务对这批中产人士而言十分重要;然而,根据现行的《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第5条,申请法援的资产上限为不超过165,700元,该水准远远低於现实需要,令大部分中产人士被排除於法援保护网之外;遇上诉讼情况,中产们既无能力自行支付昂贵的律师费用,又不合资格申请法援,以致无法获得司法公义;另一方面,现时的法援服务只涵盖本港诉讼案件,而在过去二十年,大量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工作及居住,他们很大机会在生活、营商或工作上遇到法律诉讼情况,却求助无门,无法获得任何法律协助;就此,本会促请政府:(一) 全面检讨现时的法律援助制度;(二) 放宽申请法援的资产上限至合理水准(包括法律援助辅助计划),令更多有需要人士符合资格申请法援;及(三) 扩大现有法援服务的受理范围,以涵盖涉及身处内地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诉讼案件。」

  吴霭仪议员、何俊仁议员及刘秀成议员将分别就梁美芬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政府议案方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将根据《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根据保险合约所负的或有法律责任,在任何时间不得超过300亿元。

  议员议案方面,谭耀宗议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一项决议案,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0条关乎证人的出席的建议。

  法案方面,《200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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