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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自去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推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以协助企业解决现金周转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各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至今向工贸署提交的信贷保证申请当中,有多少宗的所涉企业是过往从未获有关贷款机构批出贷款的新客户,以及申请获批及被拒绝的个案数目及所涉贷款总额分别为何;
(二)在已批准的信贷保证申请中,有多少宗的所涉企业属中小型(即任何从事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於100名雇员的企业,或任何从事非制造业而在本港雇用少於50名雇员的企业),以及他们获批的贷款总额;及
(三)鉴於政府曾预期在半年的实施期内,会有约4万间公司受惠於该计划,有否评估该估计数字能否达到;若评估为不能,会否调低估计数字及延长该计划的实施期?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推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为合资格企业取得的商业贷款提供七成信贷保证,总承担额为1,000亿元。截至二○○九年二月二日,我们已批出985宗申请,涉及的贷款总额为21.7亿元。就林大辉议员提出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我们并没有该等资料。由於37家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需时逐一翻查个别申请,我们将於稍后向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提供有关数据。
(二)上文提及已批出的985宗贷款申请中,945宗(即约96%)惠及中小企业,涉及的贷款总额为20.5亿元。
(三)我们在推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时,表示约有40,000家企业可以受惠。这估计是基於1,000亿元信贷保证的总承担额,以及假设每家企业平均保证额为250万元而计算得来,并非设定的指标。实际申请及受惠企业的数目,要视乎市场需求、每项申请涉及的贷款性质和金额等因素影响。
至於六个月的申请期,我们提出建议时已明确表示,我们会於申请期完结前进行检讨,以决定是否延长计划。
完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