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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凤英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日接连发生多宗巴士刹车导致乘客伤亡的事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有多少宗该类事故、巴士刹车的原因、导致该等乘客伤亡的其他因素,以及按年龄和性别列出该等乘客的分项人数;
(二)过去三年,有多少名涉及该类事故的巴士司机被检控,并按控罪及法庭的裁决列出分项人数;及
(三)有否措施避免再有该类事故发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份,我的回覆如下:
(一)我们的统计是根据「没有涉及碰撞而乘客在车厢内失去平衡受伤的专营巴士意外」而作出,而并非以因巴士刹停而导致乘客伤亡的事故作分项统计。过去三年,「没有涉及碰撞而乘客在车厢内失去平衡受伤的专营巴士意外」分别有五百六十六,五百六十七及四百九十六宗,大部份均为轻微意外。
上述意外中,约有三成的成因涉及车长,包括车长试图避免与其他车辆相撞及车长的驾驶行为,其余七成由其他因素导致,包括巴士乘客没有紧握扶手、其他驾车人士疏忽或路面湿滑等环境因素。
有关过去三年在专营巴士车厢内失去平衡而受伤的人数、以及按年龄和性别的分项载於附件。
(二)如果专营巴士司机没有确保乘客安全(例如急速刹车、或启动巴士时疏忽等),警方可引用《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11(d)条及第25(3)条检控巴士车长。过往三年,警方引用上述规例提出传票检控的数字及法庭的判罚如下:
年份 二○○六 二○○七 二○○八
检控数字 38 69 60
法庭罚款 $600 $700 $350
至 至 至
$3,500 $1,800 $2,000
我们并没有只限於巴士刹停导致乘客伤亡的分项检控数字。
(三)我们非常关注巴士乘客的安全,除警方的执法行动外,我们也强调巴士公司要对车长提供足够的培训,我们并会继续通过宣传教育,全方位提升道路安全。
培训方面,运输署要求巴士公司为车长提供各类训练课程,包括新入职车长的基本训练、和在职车长的复修训练,藉以增强车长的驾驶技术、意识及改进他们的驾驶行为。此外,九巴及龙运已引进模拟驾驶训练系统,加强训练车长对路面交通情况的反应;而城巴及新巴则发给每名车长有关安全驾驶行为的袋装小册子,方便他们随时参考。为确保车长保持高水平的驾驶态度和行为,巴士公司亦不时巡查考核车长的驾驶行为。
此外,运输署亦联同警方定期举办以专营巴士车长为对象的道路安全讲座。以二○○八年为例,共举办了六次道路安全讲座,向各间专营巴士公司共五百名车长讲解道路安全的讯息,并强烈呼吁车长要采取良好的驾驶态度,安全接载乘客到达目的地。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不时安排电台播放宣传声带,呼吁驾驶人士礼让巴士,以减少巴士车长因需突然刹停巴士而影响乘客。我们并播放电视宣传短片,提醒巴士乘客紧握扶手、上落楼梯须小心及勿站在楼梯间等。针对近日巴士乘客在车厢内跌倒的事故,我们已加强上述宣传工作。此外,巴士公司亦利用宣传教育短片、灯箱广告、车厢广播、车身广告、标贴等,提醒乘客乘搭巴士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向其他驾驶者宣扬在路面上尽量礼让巴士的讯息。
完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