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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酒后驾驶道路安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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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由明日(一月二十三日)至一月二十九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运动,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识,并会特别针对酒后驾驶。

  各总区道路安全组的人员会在酒吧林立的地区邀请市民自愿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并於海底隧道收费亭、油站及停车场派发宣传单张,呼吁司机切勿酒后驾驶,并会提醒司机《二○○八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已於去年六月通过,当中包括加重对酒后驾驶的刑罚,而有关条例将於今年二月初实施。

    警方也会严厉执行现有的法例规定,任何在举证呼气测试中显示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订明限度的司机都会被检控。

  警方统计数字显示,去年共有14 332宗交通意外,较二○○七年减少983宗;其中82宗涉及酒后驾驶,亦较二○○七年减少22宗。根据二○○三年至二○○七年的统计数字,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中,每四宗便有一宗导致有人死亡或严重受伤。

  警方发言人表示:「驾驶人士切勿酒后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监禁三年及被『记十分』,或可能丧失驾驶资格。此外,因酒后驾驶而被定罪的人士亦可能不获保险赔偿。」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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