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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批准新界的士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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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一月十三日)批准新界的士收费调整,平均增幅为4.95%(详见附件一),新收费将於本月十六日刊宪当日开始生效。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政府在考虑的士收费调整申请时,已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包括的士营运成本和收入的转变、市民的接受程度,亦包括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就的士收费结构政策提出的修订建议,即的士收费结构应在落旗首段车程收费采用较高收费率,其后车程收费则以按不同车程长度而递减的收费率计算。

  发言人说:「政府了解的士业界近年的营运成本有所上升,对营运状况造成压力。批准的收费调整已在协助的士业界应付营运困难与顾及消费者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短加长减」的车费调整申请,是由16个新界的士团体经过多番详细讨论后,向运输署提交的。「短加长减」是业界普遍支持的方向,亦是基於交谘会进行的全面检讨,经过广泛谘询业界和公众所提出的建议。「短加长减」一方面可以帮助纾缓业界因为营运成本上升而面对的压力,另一方面令的士收费结构更切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从而减轻议价的问题。新界的士业普遍希望於农历新年前尽快实施新收费,以提升他们在长途车程的竞争力。

  这项申请建议落旗收费由13.5元加2元至15.5元,其后在八公里以下每跳表加1毫至1.3元,由八公里开始再跳表则减至1元,有关建议平均加幅为9.49%。在收到申请后,政府谘询了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和交谘会的意见。

  新界的士在二○○八年二月落旗收费增加一元,在此之前,新界的士对上一次在一九九七年加价。据统计资料显示,二○○八年上半年新界的士租车司机的每月平均净收入,即使在二月份准予落旗收费增加一元之后,实质仍低於一九九七年及二○○四年(即转以石油气营运的一年)的水平。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各项相关因素,包括营运成本和收入的转变;市民的接受程度;以及交谘会建议的修订的士收费结构政策后,批准新界的士收费平均增加4.95%,与市区的士在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实施新收费的5.46%增幅相约。

  在批准的调整下,新界的士落旗收费由13.5元增至14.5元;车程八公里(即总车费为53.5元)以内的跳表收费由1.2元增至1.3元;其后跳表收费将由现时1.2元减至1元。现时车费73.5元以上的车程,收费会有下调,长途乘客将享受较现时低的收费。

  运输署将於未来数天向新界的士从业员派发新旧收费换算表,并且把新的新界的士收费表刊宪,以及提醒的士从业员於的士车厢内展示这些新收费表和换算表,直至咪表已妥为调校以显示新收费。



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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