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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七日)立法会会议上黄容根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公共租住屋(公屋)住户欠租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月的公屋住户欠租率(以欠款额计算)、每月的欠租公屋住户数目、当局每年因住户欠租而发出的迁出通知书的数目及收回的公屋单位数目,并按有关住户是否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受助人分项列出上述数字;及
(二)鉴於本港的经济情况近期逆转,公屋住户欠租的情况有否恶化;若有,有何措施协助有关住户?
答覆:
主席:
我就问题的两部分答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公共租住屋(公屋)住户的欠租情况,因欠租而发出迁出通知书及收回公屋单位的数目如附表。
房屋署现时并无特别为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住户分开统计欠租个案的数字。
在二○○七/○八年度所发出的6 305份迁出通知书中,大部份住户已於单位被收回前缴清所有欠交租金,而获取消迁出通知书或获重批租约。住户亦可从现有的机制向上诉委员会(房屋)提出上诉,住户若能提交合理理据有可能会获得取消迁出通知书。
(二)为减轻公屋住户的经济负担,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政府在过往两年已采取一系列的宽减租金及差饷措施包括:
(i)二○○七年二月房委会豁免低收入公屋住户租金一个月;
(ii)房委会於二○○七年八月将公屋租住单位租金全面下调11.6%;
(iii)政府於二○○八年八至十月为居住於公屋较低收入家庭代缴共三个月的租金;及
(iv) 因应政府宽免二○○七/○八年度共三季及二○○八/○九年度全年的差饷,房委会亦相应从公屋租户的租金扣减了差饷的宽减额。
屋职员一直以来透过多种渠道与欠租住户沟通,包括书面通知、电话联络和进行家访等,在提醒他们需准时交租的同时,亦会了解他们欠租的原因,如有需要会提供适切的协助或转介服务。
房委会自一九九二年起推出租金援助计划,期间曾经多次修订及放宽,最近一次为二○○七年八月,旨在协助有短暂经济困难的租户度过困境。凡家庭入息低於轮候册入息限额70%,或租金与入息比例超过18.5%的住户均可申请,合资格申请者可获减租一半或四分之一。
房屋署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例如海报、小册子、电视频道播放宣传短片,於屋管理谘询委员会通讯刊登有关资料,让居民得悉租援计划,以便有经济困难的租户可适时获得援助。
如公屋住户面对长期经济困难,亦可透过由社会福利署提供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代缴所有租金。
完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