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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查及统计(服务行业按季调查)(修订)令》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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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普查及统计(服务行业按季调查)(修订)令》(《修订令》)於今日(一月二日)生效。该《修订令》已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刊宪及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会。

  该《修订令》修订「服务行业按季统计调查」所收集数据的范围,以配合《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所载列的服务行业分类和定义。《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是政府统计处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底公布的一套经修订的统计分类框架。

  统计处根据相关的普查及统计令进行「服务行业按季统计调查」,以量度主要服务行业业务收益季度之间的转变。《修订令》生效后,「服务行业按季统计调查」的调查范围随即按《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扩展至涵盖主要在「资讯及通讯」、「专业、科学及技术活动」,以及「社会、个人及杂项服务」范畴内更多的服务行业。

  统计处发言人说:「实施《修订令》后,统计处可透过「服务行业按季统计调查」搜集一些新兴经济活动的数据,从而提供更全面及国际可比性的统计数字,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及掌握有关服务行业的经济表现。」

  如对《修订令》有任何查询,可与统计处商业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2802 1269或电邮 business-receipts@censtatd.gov.hk)。



2009年1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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