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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廉政公署事宜委员会非官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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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若干成员加入廉政公署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廉政公署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所有任命由二○○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两年。委任详情如下:

廉政公署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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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史美伦为该会的主席。陈鉴林及林健锋获再度委任为该会的成员;李丽娟、施祖祥及袁国强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

  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就任何有关香港的贪污问题向廉政专员作出建议,并会检讨廉政公署在执行职务、人手编制及行政事务方面的政策。委员会亦会向行政长官反映委员会所关注有关廉政公署运作或所面对的任何问题。
 
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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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陈家乐、周奕希、黎树濠、李銮辉、李彭广博士、石丹理教授及余荣辉为该会的成员;叶成庆、盛慕娴及黄友嘉博士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

  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就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的适当措施及如何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害处向廉政专员作出建议。委员会亦会监察公众对廉政公署工作的回应及市民对贪污所持的一般态度。

廉政公署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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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区啸翔、陈黄丽娟博士、冯玉麟博士、何小芳、彭耀佳及黄碧娟为该会的成员;张达棠、周福安及李律仁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

  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听取及要求廉政公署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私营机构在工作常规及程序上可能助长贪污的地方,并向廉政专员建议应予以审查的项目及审查的先后次序。
 
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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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委任施祖祥为该会的主席。

  政府发言人表示:「施先生自二○○四年起为该会的成员,熟悉该会的运作,我们深信他能有效地领导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

  行政长官亦再度委任方刚、甘博文、陆观豪、单仲偕及谭允芝为该会的成员;包立贤、文礼信及Nicholas Peter Snaith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

  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监察廉政公署执行处的工作。委员会检讨廉政公署接获的投诉及进行的调查,以确保这些投诉和调查工作能有效和迅速地获得处理。委员会亦会就廉政专员发出搜查令、疑犯获保释超过六个月,以及历时超过一年或需要大量资源的调查个案的进展作出审查。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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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健强获再度委任为该会的成员;梁智鸿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监察廉政公署处理有关针对该署的投诉、检讨廉政公署可能会引起投诉的程序及措施,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建议。

  政府感谢廉政公署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所有将於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离任的成员,在过去对其所属委员会宝贵的贡献。

  五个委员会的非官方成员名单载於附件。



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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