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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港灯二○○九至二○一三年度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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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会议今日(十二月十六日)批准了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由二○○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发展计划(以下简称二○○九至二○一三年度发展计划)。

  根据二○○九至二○一三年度发展计划,港灯将於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把平均基本电费(即不包括燃料费的增减)下调19.2%(即22.4仙)。有关减幅是政府根据本年一月与港灯签订的新《管制计划协议》,多番与港灯磋商后达致的。基本电费并未计算燃料费的增减,用户所付的净电费,将随燃料价格的起跌而调整。

  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在审议二○○九至二○一三年度发展计划时,政府在独立能源顾问的协助下,努力做好把关工作。我们从项目需要、时间性及成本角度对港灯建议的资本投资作出严格审核,并予以修订。经与港灯多番磋商后,港灯终於同意把最初建议发展计划期内的资本支出大幅降低约三成至123亿。如计及通胀,二○○九至二○一三年度发展计划期内的实质资本支出较上一个财政计划(在现行的《管制计划协议》中的财政计划,在新《管制计划协议》中改称为发展计划)的水平为低。」

  新《管制计划协议》规定,港灯的准许回报率由过往的13.5%-15%,下调至9.99%,基本电费因此有下调的空间。是次基本电费的减幅,符合了政府在本年初公布新《管制计划协议》时有关基本电费减幅达双位数字的估算。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港灯可不时调整燃料价条款收费,把预测燃料成本与港灯实际燃料成本的差额转嫁给消费者。在去年底进行二○○八年电费检讨时,港灯预测二○○八年的平均煤价约为每公吨86美元,根据此煤价预测,港灯把二○○八年一月一日起的燃料价条款收费定为每度电10.5仙。但由於二○○八年燃煤价格不断上升,该燃料价条款收费水平并不足以令港灯收回实际燃料成本,以致港灯预测二○○八年年底的燃料价条款帐将累积至约10亿元的负结余。

  港灯预测二○○九年的平均燃煤价格为每公吨137美元。为免燃料价条款帐的负结余进一步扩大,港灯计划在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把燃料价条款收费上调每度电14.9仙。由於燃料价条款收费的上升抵销了部分基本电费的减幅,包括燃料价条款收费在内的平均净电费每度电将下调7.5仙,即由现行平均每度电127.4仙,下调至119.9仙,较现行水平减少5.9%。详情见下表:

(以每度电若干仙计算)
     基本  减幅  燃料   净  减幅
     电费  (%) 价条款  电费 (%)
             收费

二○○八
年电费  116.9    -      10.5    127.4    -

二○○九
年电费  94.5   -22.4    25.4    119.9   -7.5
               (-19.2%)               (-5.9%)

  港灯预期,与现行电费水平比较,发展计划期内,以平均每年计算,基本电费将会下调。

  邱腾华表示:「政府成功说服港灯尽量降低电费稳定基金的结余来减低发展计划期内的电费。」

  邱腾华表示,政府在发展计划期内会透过周年核数检讨及电费检讨,监察港灯的表现,确保市民能继续享有可靠、安全、有效率及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



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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