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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与吸烟有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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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关於实施本会於二○○六年十月订立的《2006年吸烟(公众徖生)(修订)条例》(下称「修订条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当局曾表示会在修订条例订立12至15个月后,而设立吸烟罪行定额罚款制度的工作完成时,展开在巴士总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划定法定禁止吸烟区的工作,该项工作的进展是什么,以及何时会实施有关的禁烟规定;

(二)鉴於修订条例对在烟草产品包装上使用误导性描述字样施加一般性禁制,而该项规定的一年?限期已於去年十月二十六日届满,政府有没有调查现时市面上是否仍有出售包装上载有该等描述的烟草产品;及

(三)是否知悉自修订条例实施后,烟草产品的销量和烟民占人口的比例有没有下降,以及政府会不会考虑在下个财政年度增加烟草税,以提高烟草产品的售价,从而减低市民购买该等产品的意欲?

答覆:

主席:

  多谢郑家富议员的提问。

(一)正如我在二○○六年修订《吸烟(公众徖生)条例》时说明,扩大控烟范围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来进行,我们会先行就吸烟罪行引进定额罚款制度,然后再进行在公共运输交汇处划定禁烟区的工作。在时间表上,我在去年回答郑家富议员提问时亦已交代,定额罚款制度在主体法例通过后预计约需十个月落实,而当局的目标是於二○○九年开始实施定额罚款制度。

  继立法会於今年七月通过《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徖生署现时正与相关部门建立实施定额罚款制度的行政机制和资讯系统,我们亦正制订附属法例以处理各项技术性细节,我们预计工作可如期於明年第二季完成。我们会按计划在定额罚款制度落实后,逐步将公共运输交汇处划为法定禁烟区。初步计划会先考虑将有上盖建筑物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划为法定禁烟区,然后再考虑露天的交汇处。当局会将草拟好的规划进行公众谘询。按照现时计划,预计将第一批公共运输交汇处划为法定禁烟区的工作可於二○○九年内完成。

(二)《吸烟(公众徖生)条例》(《条例》)中有关烟草包装不可展示任何可能会令人产生错误印象的词句、描述、商标、图形或任何其他标志,使人误以为该产品对健康危害较少的条文,已於二○○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自《条例》生效至今,执法部门一直密切注意是否有违例烟草产品在本地市场销售,至今尚未发现有烟草产品的包装涉嫌违反上述条文。当局会继续密切留意烟草产品的包装,一旦发现怀疑违例个案,定会跟进调查,并会寻求法律意见确定是否有足够证据采取执法行动。

(三)当局并无统计烟草产品的销售数据,但根据海关数字,在二○○七年十月至二○○八年九月的十二个月期间,完税香烟总数为37亿5千6百万枝,较二○○六至二○○七年同期的34亿4千3百万枝增加约9.1%。然而,政府统计处进行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显示,习惯每日吸烟的15岁或以上人士的百分比由二○○五年二月到五月的14%减少到二○○七年十二月至二○○八年三月的11.8%。全港在15岁至19岁组别的吸烟人士比率由二○○五年的3.5%下降至最近的2.4%。同时有57%市民认为在公众地方接触到的二手烟比以前减少了。这个趋势令人鼓舞,亦显示二○○七年修订《吸烟(公众徖生)条例》有一定成效。

  特区政府一直从多方面手,包括透过立法、征税、宣传、教育、执行法例及推行戒烟服务,尽量减少烟草的广泛使用和减低二手烟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关於增加烟草税的问题,一如以往,财政司司长在制订每年财政预算案时都会因应公共财政、经济情况和相关政策,检讨是否有需要调整烟草税。在政策方面,我们会继续监察烟草的使用情况及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并在检讨烟草税的税率时顾及这些因素。

  多谢主席。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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