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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日)立法会会议上何秀兰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由二○○八至二○○九年度起,当局在每个财政年度向各区议会合共拨款3亿元,以推行地区小型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每个区议会而言,本年一月至今通过了多少项有关的工程计划、获授权当局分别批准、仍在审批及拒绝了当中多少项工程计划的拨款申请、每项工程计划的内容及预算开支款额,以及部份工程计划仍未获批准或遭拒绝的原因;及
(二)鉴於最近有报道指该笔拨款至今仍未被动用,有关的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检讨拨款机制,以确保拨款申请得以尽快审批,使社区尽早受惠?
答覆:
主席:
(一)二○○八至○九财政年度,地区小型工程计划拨款为3亿元,已在本年四月分配予十八个区议会。这整体拨款是专款专项拨款,让区议会推行地区小型工程,从而改善地区设施、居住环境及生情况。地区小型工程项目主要由区议员提议,也有部分为政府部门向区议会建议的项目。经区议会决定落实进行的项目,只要属地区小型工程计划整体拨款所涵盖范围,政府便会批拨所需费用。
截至本年十一月底,各区区议会已决定落实进行的地区小型工程项目有626项,而政府亦已适时批出拨款推行这些项目。此外,有约250个建议项目已获区议会原则上同意作进一步研究,包括界定工程内容、拟备开支预算、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有关谘询等。这些前期筹划工作完成后,如果区议会决定落实进行有关项目,政府便会安排批拨所需费用。除上述项目外,各区区议会现正联同有关政府部门,积极物色其他新的项目。因此,我们预期工程项目的数目会陆续增加。
已获批拨款的地区小型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提供或改善公园/休憩处/避雨亭/凉亭等休憩设施(约占23%)、体育场所/地区图书馆/游泳池等康文场地的改善工程(约占17%)以及各类型的美化和绿化工程(约占15%)等,当中大部分为工程费用不超过300万元的较小型项目。这些项目的预计总工程费用约为3亿7,300万元。各区的项目拨款情况载列於附件。
(二)自计划推出以来,各区议会均十分踊跃地筹划工程,多个项目亦相继进入施工阶段。我们预期,随施工进展,工程开支将集中在本财政年度较后的时间。
民政事务总署会联同各区区议会和相关部门,不时检视地区小型工程计划的推展情况,以便改进。为加快推展工程,我们已建议区议会就每个拟议项目委派一位区议员或一个专责小组,在民政事务处协助下,跟进规划和设计工作(例如实地视察和协商),加强沟通,尽可能在常规会议外即时解决问题。我们也建议区议会考虑以传阅文件的方式通过建议项目,无需等待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的相关区议会委员会会议。此外,就需要谘询其他政府部门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会加快就项目提供意见;如有复杂情况,会交由高层同事安排协调。各区民政事务处亦会更积极跟进工程项目的进度。
完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