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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发现犯人藏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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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八日)表示,署方竭力采取措施防范毒品流入惩教院所,在现行机制下,毒品甫进入惩教院所便会被察觉,无法在院所内流通。

  就日前两宗分别在一名囚犯及一名还押犯身上发现怀疑毒品的事件,发言人表示惩教署致力在辖下惩教院所维持「零毒品」的羁押环境。

  首宗事件的五十三岁姓陈犯人,於十二月三日因发放淫亵物品罪而被羁押於荔枝角收押所。

  由於情报显示该名姓陈犯人可能於入狱前将毒品吞入体内,惩教人员於是将他隔离观察,并於十二月五日在其排便中搜出一包以胶纸包装的怀疑海洛英。

  第二宗事件的五十一岁姓蔡男性还押犯,在十二月三日因贩卖毒品而被起诉及还押於荔枝角收押所。惩教人员於十二月六日在其排便中搜出六包以胶纸包装的怀疑海洛英。

  两宗个案均已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惩教署仍继续调查。

  发言人表示,去年(二○○七)经由惩教署人员截获毒品的个案共有一百零二宗,今年至今日止则有八十六宗,大部分个案集中於收押所。



2008年12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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