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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於二零零八年国际复康日开幕典礼暨庆祝联合国《残疾人权公约》生效及「十八区关爱雇主」嘉许联合典礼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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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二月七日)於二零零八年国际复康日开幕典礼暨庆祝联合国《残疾人权公约》生效及「十八区关爱雇主」嘉许联合典礼的致辞全文:

张主席(香港复康联会主席兼国际复康日筹备委员会主席张健辉)、方女士(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方敏生)、十八区代表和各位嘉宾:

  今年是国际复康日十六周年,特区政府亦如往年一样,积极响应,并赞助一连串活动,把「伤健齐心、万众一家」的信息向社会各阶层广为宣扬,而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及「残疾人士就业」。

  要促进社会共融,让弱体群体得享公平待遇,单靠政府力量并不足够;这是需要整个社会群策策力。在这方面,香港复康联会和社联一直是复康服务的先驱,致力倡导及推动有关信息和服务,并已成为政府倚重的协作伙伴,推动社会移风易俗,建立伤健共融文化。

  说到「移风易俗」,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自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已适用於香港,而香港亦制订一系列政策,切实履行公约规定。首先,本港早已设有康复专员一职,专责就残疾人士的康复和福利事宜制订整体政策;统筹和监察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非政府机构对复康服务的策划和执行;以及筹办公众教育活动。

  此外,现有的康复谘询委员会亦正切合《公约》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民间社会,特别是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应当获邀参加并充分参与监测进程」。康复谘询委员会及其属下小组委员会均由非公职人员出任主席,成员包括不同残疾类别的人士、家长、残疾人士自助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的代表等,负责就残疾人士权益的发展和本港康复政策及服务的推行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在过去三十年来,这个委员会已成为民间社会与政府商议康复政策的主要互动平台。我相信,委员会日后会继续就康复政策提出宝贵建议,并监察有关发展。

  为促进残疾人士就业,政府一向身体力行,积极鼓励政府部门、政府资助机构和法定团体聘用残疾人士,而残疾雇员所占整体公务员的人数,多年来亦一直维持在2%以上。

  至於宣传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和康复谘询委员会已把「促进残疾人士就业」定为本年度公众教育的宣传重点,并推展一系列新措施,向不同界别推介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以及各政府部门和康复机构为促进残疾人士就业所提供的支援服务,藉此鼓励商界、地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建立多方协作伙伴关系,携手推动各业界雇用残疾人士,支持他们自力更生,全面融入社会。

  在当前金融海啸冲击下,本港的就业市场已进入寒冬,无论是伤残或健全人士,都同样受累。因此,今年的国际复康日以「残疾人士就业」为活动主题之一,别具意义。我们会密切留意,在经济放缓下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有何变化,并因应市场变化,不时检视为残疾人士提供的培训课程和就业支援是否足够和切合需要。

  此外,还有近来备受关注的最低工资立法,对包括智障人士等弱势社群的就业机会是利还是弊?事实上,在明年七月提交主体法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前,我们必须处理的重点课题之一,正是有否需要及如何为残疾人士制定特别措施作为配套。最低工资的课题甚为复杂,一方面既要为雇员提供工资保障,另一方面亦要确保订立最低工资不会影响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政府固然认同,当残疾人士的工作能力没有受残疾影响,便理应收取市场工资。然而,对於工作能力受残疾影响的人士而言,我们便须考虑如何平衡他们的就业机会和最低工资保障。

  为此,劳工处已於近月透过焦点小组谘询残疾人士团体的意见,而贵会代表亦有出席,提出意见。结果显示,残疾人士和服务团体对最低工资的意见纷纭,故我们定会在草拟法例过程中仔细研究。社联和香港复康联会在推动残疾人士就业和融入社会上的经验丰富,希望你们多就这课题向政府反映意见,使最低工资法例不会影响社会共融精神。



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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