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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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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由明日(十二月六日)起,为期两年:

陈文敏教授
陈家殷
马咏璋
邬莉华
余永棠博士
刘燕卿
查逸超博士(新任委员)
林云浩(新任委员)

  政府发言人说:「再度获委任的委员陈教授、陈先生、刘女士、马女士、邬女士和余博士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贡献良多,我们在此表示感谢。我们相信,加上新委任委员查博士和林先生的配合,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管理基金,使其运用得宜并符合公众的最大利益。」

  「我们亦对卸任委员成小澄博士和王沛诗女士在六年任内竭诚为管理委员会服务,深表谢意。」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协助消费者向不良商号提出诉讼。

  消费者委员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基金及审核申请。



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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