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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劳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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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在全港各区展开一连串打击非法劳工的行动,共拘捕109名涉嫌触犯入境条例的人士。同时,本处亦在陆路口岸成功堵截180名怀疑来港从事非法工作的访港旅客。

  在一连六日的行动中,入境处调查科人员共拘捕了65名涉嫌非法劳工、5名非法入境者、9名逾期居留人士及30名本地雇主。并在一些餐厅及酒楼内检获6张怀疑伪造香港智能身分证。该批伪证的质素颇为差劣,更无法模仿智能身分证的防伪特征,只要细心查看,便可分辨真伪。

  行动於十一月二十七日早上6时展开,於昨日(十二月三日)下午9时30分行动结束,入境处调查科人员共搜查了205个目标地点,包括酒楼、餐厅、工厂货仓、贸易公司、发廊、脚底按摩店、废物回收公司、住宿单位及装修中的住宅单位。

  行动中拘捕的65名非法劳工,包括17男及48女,年龄介乎23至64岁,他们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当中包括1名法国籍、1名汤加籍、10名印尼籍、4名菲律宾籍及49名中国籍人士。另外亦拘捕了5名非法入境者,年龄介乎25至47岁,他们涉嫌未得入境处处长批准在港非法逗留。当中包括1名越南籍及4名中国籍人士。

  另外包括30名香港居民,年龄介乎32至69岁,亦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或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而被拘捕。

    与此同时,本处亦在陆路管制站加强对访港人士的审查。在一连数天的行动中,本处共对853名访港旅客进行了详细审查,其中180名人士因未能符合入境条件而被拒绝入境。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至於非法逗留香港及涉嫌协助及教唆他人非法逗留香港的人士,最高刑罚均为罚款二万五千元及入狱三年。」

  发言人强调:「入境处会继续打击违反入境条例的人士,并对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作出检控。」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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