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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广东省对香港专业和服务业的开放和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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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茂波议员的提问的口头答覆:

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粤港经贸合作,本港与广东省政府将会以先行先试形式在广东试行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涵盖的服务包括会计、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及牙医、人员提供与安排、环境、社会服务、旅游、教育、海运、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没有与广东省政府商讨落实有关措施的安排;如果有,安排的详情是什么;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

(二) 有没有进行有关的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以配合本港各个专业及服务业在广东省开展业务;如果有,研究和政策的详情是什么;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

(三) 会不会将上述开放及便利化措施交由「经济机遇委员会」讨论;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今年七月二十九日,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一般称作CEPA)补充协议五及公布一系列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开放和便利化措施,属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共25项,其中17项在CEPA框架下实施,并将在二○○九?一月一日生效。在25项措施当中,?地同意就多个服务领域(包括医疗及牙医、海运、人员提供与安排等方面)开放市场准入要求。内地亦同意就医疗及牙医、旅游、分销、道路运输等服务领域下放审批权予广东省,以简化和加快有关程序。

  我先回答陈议员第(一)部分的提问。特区政府非常重视粤港的服务业合作,并与广东省政府保持紧密联系,就先行先试措施的实施细则进行磋商,确保在广东省得以尽快落实。

  事实上,「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设有「粤港落实CEPA服务业合作专责小组」。特区政府充分利用这个专责小组,与?地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和跟进,以确保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有效落实。双方有关部门已於本年八月签订8项合作协议,订下来年工作目标,加快落实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并加强两地服务业的合作。特区政府各部门亦不时与广东省相关单位就落实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进行交流,并反映业界的意见。

  此外,特区政府密切监察有关措施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及配套工作的落实情况。据了解,中央及广东省有关方面正进行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广东省当局亦正准备有关的配套落实工作,包括公布有关措施的实施细则、建立通报磋商监督机制、提供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措施,以及加强对香港服务提供者的支援。我们会陆续把内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上载至CEPA专题网页,供业界参考。

  为增进业界对CEPA补充协议五和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的了解,特区政府於今年九月与国家商务部及广东省政府联合主办政策宣讲会,邀请相关中央部委和广东省政府代表介绍有关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及先行先试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落实的配套措施,并与业界交?。

  就第(二)部分的提问,我想指出,特区政府会不时按需要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研究,以配合专业及服务业的发展。例如,就国家「十一.五」规划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政府当局举行了经济高峰会,并邀请来自工商界、专业界、劳工界和学术界人士参与研究。有关研究亦特别就「商业及贸易」;「金融服务」;「航运、物流及基础建设」;及「专业服务、信息、科技及旅游」相关议题进行具体讨论,当中也涉及粤港服务业合作和发展和善用CEPA等建议。CEPA补充协议五及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正是循推动粤港服务业合作这大方向而推?。

  事实上,我们每年在研究进一步扩大CEPA的开放措施,以及促进贸易及投资便利化的安排时,都会听取业界的意见,考虑有关建议对香港经济发展带来的裨益,并与中央及广东省方面保持紧密的沟通和联系。

  我们在推动CEPA的工作上非常重视业界的意见,因此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继去年三月、十一月分别举办CEPA交流会后,在今年十一月十一日举行了第三次CEPA交流会,听取业界代表就落实CEPA补充协议五和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的意见,及对进一步开放的建议。我们正收集和整理具体的意见,稍后会向中央及广东省方面反映和跟进。

  就提问的第(三)部分,面对当前的金融危机,新成立的「经济机遇委员会」会监察和评估金融海啸对香港经济和主要产业造成的影响,研究及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供政府当局和业界考虑,转危为机。委员会会密切留意广东省及邻近地区的最新发展,务求为香港不同界别探讨新的商机和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如合适的话,政府当局亦会就如何为香港的服务业和专业人员进入内地市场争取更多商机,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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