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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特殊学校的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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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教育局於本年二月告知本会,该局正检讨各类特殊学校的班额,并於五月表示正与特殊学校联络及交换意见,听取他们对改变班额的建议及理据,以及预期可在本年公布有关决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检讨的最新进展;

(二)按学校类别列出当局已联络的学校及办学团体的名称,以及它们对改变班额的具体意见(包括各类特殊学校可配合教学实际需要的合理班额);及

(三)当局会不会减少各类特殊学校的班额;如果会,详情是什么;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第(一)及(二)部分,教育局透过香港特殊学校议会,收集及听取各类资助特殊学校对班额的建议及他们所持的理据。在过往几个月,我们多次就有关课题与议会会面。我们刚刚完成检视各项资助特殊学校班额的工作,我们会将检视的结果在下一次会议上向他们反映,有关的会议将会在十二月举行。

  各资助特殊学校总共有六十间,类别包括视障、视障兼智障、听障、肢体伤残、群育学校、轻度智障、中度智障、严重智障及医院学校九个类别。总的来说,他们认为各资助特殊学校的班额已多年没有调整,但近年教师需要处理学生较大的学习差异。为配合课程改革,提高学与教的效能,有需要减低每班的学生人数。特殊学校建议把不同类别的特殊学校的班额,减至每班由6至15人不等。

  就问题的第(三)部分,目前各类别的资助特殊学校的每班名额,是由8至20人不等。除按教师对班级比例计算的基本教师人手编制之外,特殊学校并会按学校类别获得提供相关的专责人员及额外的教学人员。有关的专责人员包括有学校护士、职业治疗师、职业治疗助理员、物理治疗师、言语治疗师、教育心理学家及学校社会工作人员。而额外的教学人员则包括低视能视力训练教师、定向行动导师、为自闭学童服务的辅导教师、协助言语治疗教师、为支援教育服务的辅导教师、小学课程统筹主任、图书馆主任,及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等。

  按2007-08财政年度修订预算计算,普通资助学校每个学额的平均单位成本是:小学28,410元,中学36,200元,而不同类别的特殊学校的平均数则是152,450元。由此可见,政府一直为特殊学校提供较多的资源,以照顾不同学生的特殊需要。有关各类特殊学校的班额及每个学额的平均单位成本,详情列於附件。

  我们知悉特殊学校对降低班额的意见,现时的检视,是从课程、教学和辅导等方面,考虑学校的教学和专责人员的人手编制,以及改变班额所需的资源等因素。我们初步的看法是,在各类别的智障学校当中,轻度智障学童学校的课程与普通学校的课程最为贴近。现时这类学校的班额为20人,较小的班额应有助加强教学效能,让老师有较大的空间照顾较大的学生差异,拓展他们的潜能,更好地装备他们独立发展及照顾自己生活的能力。然而,降低班额涉及额外资源,我们会考虑教育界各项要求的优先次序,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考虑是否修订这类学校的班额。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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