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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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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自1994-1995财政年度起,豁免纯粹以电力驱动而不排放废气的汽车(电动汽车)的首次登记税,藉以鼓励车主选购该类车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政府因豁免电动汽车的首次登记税而少收了多少税款;

(二)过去两年,新登记的电动汽车的数目;及

(三)过去两年,除了豁免首次登记税外,政府还采取了什么措施鼓励更多车主选购电动汽车?

答覆:

主席:

(一)根据运输署的新车登记纪录,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本港共有31辆新登记的电动汽车。政府少收约105,000元的首次登记税。

(二)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本港共有23辆新登记的电动汽车。

(三)现时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率是车价的35%至85%或以上。一辆零售价为150,000元的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已达52,500元。该税率会按私家车的售价而增加。例如,零售价是300,000元的私家车,它须缴付的首次登记税已是车价的50%。因此,若从经济角度考虑,豁免电动汽车的首次登记税已经能够提供相当足够的诱因,鼓励车主使用电动汽车。

  除了豁免电动汽车的首次登记税,我们还一直鼓励电动汽车制造商早日把更能满足驾驶人士需要的电动汽车供应本地市场。现时,电动汽车仍未能为驾驶人士普遍接受的主要原因是它们的电池须要较长时间充电,而每次充电后所能行走的哩数也较传统汽车每次入油的少。此外,车主也担心电动汽车电池的寿命。电动车辆制造商正致力解决这些技术问题。若果他们能早日把更切合驾驶人士实际需要的电动车辆供应本地市场,将对推动使用电动车有决定性的帮助。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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