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征询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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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2008年公众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现邀请各界就条例草案提交意见。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赋权食物环境
生署署长以行政方式作出命令,禁止输入和销售问题食物,以及收回问题食物,以保障公众
生。
关於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请浏览以下网址: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1/general/bc51.htm。
法案委员会将於十二月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三十分在立法会会议厅举行会议,听取公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有兴趣出席上述会议的人士或团体,请填妥回条(可於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sec/invite_s/bc511204-reply-c.pdf),并於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或该日前交回法案委员会秘书。意见书亦应於同日或该日前送交。
按照惯常做法,除非有关人士或团体另有指示,否则秘书处所接获的意见书均会公开让传媒及公众阅览,并上载至立法会网站。所接获的意见书及在会上陈述的意见不会享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所规定的保障及豁免。
有关的地址、传真和电话号码,以及电邮地址如下:
地址:香港中区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3楼立法会秘书处《2008年公众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秘书
电话号码∶2869 9425或2869 9656
传真号码:2509 0775
电邮地址:shau@legco.gov.hk
完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