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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私营灵灰安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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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规管以商业方式经营的私营灵灰安置所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政府现时在各区提供的灵灰龛的数量是否足以应付需求;

(二) 是否知悉现时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数目;

(三) 过去三年收到多少宗针对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查询或投诉,以及采取了什么跟进行动;

(四) 有否研究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数目有否上升的趋势;及

(五) 会否考虑订立发牌制度以规管私营灵灰安置所;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五部分的提问,我们的回覆如下:

(一)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辖下有八个坟场设置灵灰安置所,共提供约146,000个龛位,供市民申请配售。现时,食环署提供的灵灰龛位基本上已全部售罄。预计未来五年会有约59,000个新的公众灵灰龛位落成,而同期需要火化的遗体宗数估计达195,000宗。兴建新公众灵灰安置所进度受到局限,主要是由於香港地少人多,而且地区人士大多抗拒这类设施的兴建,导致不少项目未能开展。事实上,除了公众灵灰龛外,非政府的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天主教、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团体营办的坟场,以及私营机构营办的处所如沙田宝福山、寺院、庵堂等亦有提供灵灰龛位。此外,市民亦可选择以其他方式处理先人骨灰,例如将骨灰撒海或撒在纪念花园内。

(二) 政府并没有私营灵灰安置所的全面统计数字。

(三) 二○○六年至今,食环署共收到17宗市民针对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查询或投诉。食环署在收到有关投诉后,会派员调查私营灵灰安置所的运作有否引致环境滋扰问题,并会将投诉转介地政部门就有否违反土地使用规定方面作出跟进。

  处理地政及规划的部门亦不时收到关於私营灵灰安置所霸占官地、违反《城市规划条例》或处於僭建物的查询或投诉(包括由其他政府部门转介的个案)。但部门并没有统计直接或经其他渠道(如传媒等)接到的投诉个案的确实数字。有关部门会根据土地契约、《城市规划条例》及《建筑物条例》赋予的权力,按照既定程序处理不合乎规划用途、土地契约或对生命、财产构成即时危险的僭建物或违例发展。

(四) 正如回覆第二部分所述,政府并没有私营灵灰安置所的全面统计数字。数目是否有上升的趋势,资料亦不详。不过,可以理解的是私营灵灰安置所在社会上有一定的需求,原因是他们提供了一些公众灵灰安置所没有提供的额外服务,例如每日上香或供奉祭品。而事实上,公众灵灰安置所只可能提供有限数量的灵灰龛位。

(五) 存放骨灰并不构成公共徖生问题。因此,政府并没有订立法例从这方面规管私营灵灰安置所。

  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会根据其权限内的法例和行政措施处理有关私营灵灰安置所的问题、查询及投诉。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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