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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电费中的燃料价条款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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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由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和青山发电有限公司(统称「中电」)提出并已获政府批准的《二○○八年发展计划》,由二○○八年十月起,燃料价条款收费会上调一倍,原因是中电预测至二○○九年年底的平均燃煤价格会高企於每公吨130美元。然而,据悉国际燃煤价格於十月下旬已下调至约每公吨100美元,而且经济衰退使燃煤需求下降,燃煤价格预料会在低位徘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国际燃煤价格在过去三个月每周的走势,以及最新预测由现在至二○○九年年底的平均价格;及

(二) 鉴於近月全球经济逆转,国际燃煤价格已大幅下调,政府会否重新与中电进行商讨,把燃料价条款收费下调,以协助市民和中小企业度过经济困境?

答覆:

主席:

(一) 国际煤价在本年度的走势十分波动,由年初每公吨约90美元的水平,持续上升至七月时超过190美元的高位,其后虽然逐渐回落至十月底95美元的低位,但在十一月初又回升至100美元以上。由於煤价的波动,加上金融风暴及环球经济不明朗因素,现阶段政府及中电均未能准确地作出二○○九年煤价的最新预测。

(二)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燃料费是由用户负担。基本电费中包括政府和中电所议订的基本燃料成本,而中电可不时调整燃料价条款收费,把实际燃料成本与该基本燃料成本之间的差额,以附加费或折扣的方式,向用户收回或回馈用户。因此,电力公司不能在燃料收费的调整机制下取得任何额外利润或回报。

  在去年底进行二○○八年电费检讨时,中电预测二○○八年的平均煤价约为每公吨63美元,根据此煤价预测中电把二○○八年一月一日起的燃料价条款收费定为每度电5.9仙。但由於二○○八年燃煤价格至七月都不断上升,该燃料价条款收费水平并不足以填补期间实际燃料成本与基本燃料成本之间的差额,以致中电截至二○○八年九月的燃料价条款帐累积了约8亿元的负结余。为免负结余进一步扩大,中电在二○○八年十月一日新《管制计划协议》开始时把燃料价条款收费上调每度电5.9仙至11.8仙。

  尽管近月国际煤价回落,并低於中电在发展计划中预测直至二○○九年年底的平均燃煤价格(已包括运费的到岸价)约为每公吨130美元的水平,由於燃料价条款帐的负结余已累积不少,中电未能在短时间内下调燃料价条款收费。

  在燃料收费的调整机制下,中电的燃料价条款帐的累积结余必须达致平衡,才会有空间下调燃料价条款收费。政府将继续监察市场燃煤价格的变动,以及其对中电燃料价条款帐结余的影响。如果燃料价条款收费确有空间下调时,政府将会与中电商讨其调整的时间和幅度。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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