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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户外灯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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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光污染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全港市区内有多少个在大厦外墙僭建的大型发光装置,以及当局估计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全面取缔该等僭建物;

(二) 有否研究长期在强光下生活或长期被强光照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什么影响;

(三) 去年一月至今,有关的政府部门接获多少宗有关光污染的投诉,以及如何处理有关投诉;

(四) 会否重新考虑就光污染制订管制措施,以回应社会诉求;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 会否在短期内采取鼓励措施或提出劝谕,敦促有关企业在深宵至清晨时分关掉安装在大厦外墙的非必要发光装置,或缩短该等装置的亮时间;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并无对非法僭建在大厦外墙的大型发光装置数目作出统计。屋宇署会根据现行清拆违例建筑物的政策,视乎情况引用《建筑物条例》或《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要求清拆违例、危险或弃置的招牌,当中包括带有大型发光装置的招牌。

  据徖生署了解,现时并没有具体的医学研究证明生活在室外人造强光的环境下会对健康构成影响。然而,鉴於过度使用户外灯光装置亦会引起能源浪费,政府於本年的施政报告中已承诺,会就有关课题进行研究,并评估立法管制户外灯光装置的可行性。

  环境保护署在二○○七年接获40宗有关灯光浪费能源或滋扰的投诉;而在二○○八年首三季,环境保护署共接获50宗投诉。现时,室外照明如广告灯箱和射灯等设施,已於多个方面受不同政府部门的规管,包括屋宇署、消防处、海事处、香港警务署、民航处,以及食物环境徖生署。各相关政府部门包括环境保护署、各规管机构及设施管理人员,会继续因应其管辖范畴跟进及回应公众对室外照明的投诉。

  政府一直致力透过不同渠道,鼓励公众节能及提高能源效益。例如,机电工程署早前去信多个商会,鼓励他们呼吁属下会员减少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及采用高能源效益的照明产品。机电工程署亦刚於二○○八年九月举办了一场座谈会,向各商会介绍节能照明技术及装置。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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