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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拟在坚尼地道兴建的行人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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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甘乃威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计划兴建一条行人天桥把位於坚尼地道的办公大楼和波老道的员工宿舍连接起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的政府部门何时接获关於上述工程计划的申请,以及是否知悉该项工程将於何时动工;

(二)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就该工程计划对当区的影响(包括对环境及施工期间对附近道路的交通的影响)进行评估;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就该工程计划谘询中西区区议会及公众;若有谘询,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地政总署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接获有关内地段第8893号的批地申请,并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批与承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内地段第8893号批地条款,承批人获准在麦当劳道有关位置建桥,以连接两部分分隔的地段。承批人是根据早於一九九七年已批准的批地条款进行工程。

  由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委聘的认可人士於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提交有关行人天桥工程的图则予屋宇署审批。 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和既定程序审批有关图则。由於该行人天桥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该署已在二○○七年十月三十日批准有关工程的建筑图则。天桥工程的地基工作於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展开,认可人士已於二○○八年十一月七日向屋宇署申请展开行人天桥主体部分的建筑工程,该署正处理有关申请。

(二)就工程计划对该区环境影响方面,土地契约的承批人在本年一月向地政总署提出有关砍伐树木的申请,在承批人私人地段内砍伐四棵树木及移植一棵树木。承批人亦同时申请在其私人地段、其负责的斜坡范围及附近的政府土地范围清除十五棵死树。承批人并建议补偿种植共十棵新树木,有关申请在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获地政总署接纳。

  此外,屋宇署已批准认可人士在行人天桥下,位於承批人私人地段内的部份斜坡进行喷草工程,以加强绿化附近环境。

  该行人天桥施工期间的交通影响方面,受认可人士委托的承建商应运输署的要求已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交通情况,就有关工程制订一套施工期间的临时交通措施。运输署亦已要求承建商在施工期间需要尽量减少对麦当劳道交通的影响。

  根据承建商的资料显示,施工期间只会临时封闭路旁一边的行人路及局部封闭近施工处的行车路,而现有的行车道将会保持最少四点五米的阔度予车辆通过。另外,由於需要吊运建筑材料横过麦当劳道,承建商需要在非繁忙时间短暂停止车辆通过没有封闭的部分路段。运输署认为此安排并不会对该处的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原则上接受该建议。

(三)拟建的行人天桥是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进行的小规模工程,故无需刊宪。

  运输署已於本年九月经中西区民政事务处向中西区区议会提交资料文件(中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文件第35/2008号) 解释在建桥时所需实施的临时交通安排,而中西区民政事务处亦已通知附近的居民有关安排。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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