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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王国兴议员就「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於本年六月推出「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透过长者地区中心向合资格长者提供小型家居维修和改善工程及所需设备,每户合资格长者(独居或同住)最多可获五千元资助。有团体反映,该计划的推行存在不少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参与计划的长者地区中心须根据什么准则制订服务供应商名单及为长者选购家居设备,以及长者是否有权参与;若否,原因为何;
(二) 当长者不满意长者地区中心代其安排的维修/改善工程或采购的家居设备时,他们可否要求长者地区中心安排有关的供应商进行矫正工程或免费更换设备;若否,会否考虑制订有关的机制;及
(三) 会否检讨现行的监察及评核机制,以确保各长者地区中心善用公帑?
答覆:
主席:
政府於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拨款推行「长者家居环境改善计划」(计划),以协助家居环境破旧、设备欠佳以及没有经济能力的长者,改善家居环境。社会福利署(社署)已於二○○八年六月推出计划,并邀请了全港四十一间长者地区中心参与,作为计划的推行机构。
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社署在开展计划前订定了推行计划的指引,供各长地区中心在处理申请时作为依据。根据指引,各长者地区中心在为长者提供计划下的家居环境改善工程时,须编订一份由所属非政府机构董事局核准的服务供应商名单。在编订该名单时,中心除了考虑供应商的收费外,亦须考虑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质素及可靠性等因素,例如有否聘用合资格技工、是否购有劳工保险及第三者保险,以及工程的跟进及保养等方面的配套服务等。同时,为确保采购程序在公平及公开的原则下进行,长者地区中心须同时参阅由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於二○○一年三月发出的「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的采购程序」,留意采购时应注意的地方。为长者选购家居设备方面,长者地区中心会以产品的实用性和安全性为购置的主要原则。
在处理申请时,长者地区中心会先审核长者的申请资格,然后安排专业社工为申请人进行家居环境评估,并根据计划所涵盖的范畴确定申请人的具体需要,从而安排改善工程及购置家居设备。在提供有关服务前,中心会先向申请人解释所获批的项目及预计所需的资助金额,并在得到申请人同意后,才进行有关工程及/或购置设备。
(二)如第一部份所述,长者地区中心在进行有关工程及/或购置设备前,会先征求申请人的同意。如申请人在验收有关项目时发现有损坏,长者地区中心会作跟进,包括要求服务供应商改善有关工程项目,以及安排更换损坏的家居设备等。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一般毋须缴付额外费用。
(三)如第一部份所述,社署在计划推出之前已订定处理申请及审批指引,有关指引是经过社署与业界(包括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及社福机构代表)详细讨论计划细节后才订定的,以供各长地区中心在处理申请时作为依据。
此外,参与计划的长者地区中心,须受与社署签订的服务协议所规管。服务协议内订明多项监察措施,当中包括社署会定期及随时查验有关记录,以确保长者地区中心根据其所属非政府机构既定的采购程序,拣选服务提供者,而其审批个案的准则均符合社署在指引中订明的要求。社署已开始派员到长者地区中心抽查已处理的个案记录。长者地区中心并须定期向社署提交财务报告,以及保存所有财政记录,以供审核。
社署会继续听取意见,并会与各长者地区中心就计划的推行细节保持紧密的联系,以期透过实际经验,进一步商讨计划需要完善的地方。
完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