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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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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马头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说:「该核准图提供一个法定的土地用途纲要,指引马头角区的发展及重建。」

  马头角规划区占地约一百三十九公顷,位于九龙中部,在九龙城行政区范围内。该区北接东头村道和东正道,东至土瓜湾道和旭日街,南连银汉街和新柳街,西达天光道。该规划区是九龙市区最早期发展的地区之一,大部分土地已发展作公营房屋、私人住宅及工业用途。

  约四十四点一七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甲类)」地带,马头角规划区大部分的私人住宅及公营房屋发展均列入此地带内。位于土瓜湾道及马头角道的马头角煤气厂(北厂)现址,以及位于天光道和常盛街的前天光道已婚警察宿舍现址,拟在重建时发展成私人住宅用途。约八点九三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乙类)」地带,范围包括分布于亚皆老街、太子道西及嘉林边道一带现有的私人住宅,及拟在重建时发展成中等密度住宅用途的土地。位于旭日街、浙江街、上乡道及土瓜湾道的工业用地,已划为「住宅(戊类)」地带,以期逐步淘汰该区现有工业楼宇,此地带占地三点二公顷。倘欲把此地带的现有工业楼宇转作住宅用途,必须先取得城规会的许可,以避免在重建过程中,新住宅仍然存在与工业区为邻所产生的问题。

  此外,介乎宋皇台道、九龙城道、马头角道及土瓜湾道之间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藉以配合综合重建计划,发展住宅用途,提供零售和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同时藉此促使现有工业活动逐步撤离。此地带占地五点六七公顷。划为「商业」地带的土地约零点四公顷,包括沙埔道一所酒店现址,以及现有两幢位于马头围道的工业大厦所在地,主要是作办公室、零售及酒店发展用途。

  约八点九九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为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供应土地,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居民的需要。该区现有的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分别有盛德街的分区消防局暨救护站、土瓜湾政府大楼、九龙城市政大厦、学校、电力支站及电话机楼。约二十一点八四公顷的土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主要是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该区现有休憩用地包括九龙寨城公园、贾炳达道公园、土瓜湾游乐场、宋皇台公园、马头围道游乐场、高山道公园及天光道运动场。前马头角牲口检疫站用地的东部,介乎马头角道与新山道之间的土地范围,已预留作休憩用地。

  约一点四六公顷的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范围包括位于天光道的香港垒球总会游乐场,和位于贾炳达道的九龙城广场。

  马头角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K10/20现于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九龙规划处及九龙城民政事务处,于办公时间供市民查阅。

  上述核准图的复本现于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http://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08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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