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六题:回购中信泰富东隧和西隧股权
********************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钟泰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因持有杠杆式外汇合约而引致巨额亏损,该公司有可能需变卖资产,以解决资金紧绌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以合理的价格,尽快购入该公司持有的东区海底隧道及西区海底隧道的股份,藉调整三条过海行车隧道的收费,解决海底隧道及其连接路长期交通挤塞的问题;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否就购入过海行车隧道股份的事宜与该公司的管理层展开洽商;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有决心改善过海行车隧道的流量分布及中环湾仔一带的挤塞情况,但我们不会低估问题的复杂性。隧道流量不均、挤塞等问题并不是只靠回购中信泰富东、西隧的股权就可以解决。我们需要作全面考虑,包括隧道流量的理想分布、收费水平应如何调整、在尚未完成中环湾仔绕道前隧道连接路的承受能力、隧道估值、财务承担、将来的组织管理架构和法律问题等。若然回购隧道的话会动用大量公帑,以上都是必须考虑及交待的问题。

  我们亦需小心研究政府如何能够透过控制有关隧道的股权,影响三隧的收费结构,以达致有效的交通管理目的。例如,中信泰富只拥有百分之三十五的西隧股权,故即使政府全数购入,对隧道收费和营运的影响仍然有限。至於东隧,即使政府购入中信泰富所持的股权,仍须考虑余下股东的利益。

  为全盘作出分析,我们会进行顾问研究找出最理想的交通流量分布模式,以及为达致该流量分布所须的收费结构、财务和有关资产控制与管理架构,及须解决的法律问题。顾问研究的重点之一,就是为三条隧道,特别是东、西隧进行估值。研究为期十二个月。

  我们亦会同步把握时机继续与隧道公司保持联络。事实上,我们在过去数年一直与东隧、西隧的股东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探讨各种改善隧道使用量的方案,包括回购隧道。



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