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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香港中文大学逸夫书院周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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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七日)在香港中文大学逸夫书院周会致辞全文:

伟教授、沈〔祖尧〕教授、蔡〔子强〕先生、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刚才这样的介绍令我无地自容,不知从何开始。今天很高兴可以到沈教授出任院长的逸夫书院和各位同学交流。沈教授是我中学的师兄,也是──坦白说,不是恭维的说话──我的偶像,所以今天来到这儿实在是我的荣幸。

  我知道特首和财政司司长以往都曾以「领导」为题和大家分享,其实谈到「领导」或「领袖」人物,各位同学可以不假外求,因为沈教授其实就是我们领袖的典范,他在「沙士」期间的经历和贡献,被誉为「亚洲英雄」是实至名归的。

  这段时间,大家都是拿「金融海啸」和「沙士」相比,估量那一个对香港经济的影响更深远。其实除了经济的范畴外,这些冲击──无论是「金融海啸」或「沙士」──对於香港人可能也有其他相类似的影响。

  我拜读了沈教授的著作「不一样的天空」,正如书的封面上所言,「沙士」期间,每个生命的故事令大家的心都有很大的回响。在2003、2004年,很多香港人都在问其实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请大家不要嫌弃我这样说好像很老套。上星期我和一位曾经是高盛(Goldman Sachs)的领导层人物吃午饭,我问他这场金融海啸或风暴对美国会有什么长远的影响。除了意料中的经济衰退外,令我也有点惊喜的,是他说 "there is a silver lining":有很多美国人会觉醒,他们会体会到以往的挥霍、贪婪和对物质的追求其实很短视、很愚昧,他们会反朴归真,会珍惜家人,珍惜生活里一些简单、踏实而又宝贵的价值。

  他的一番话,令我想起去年看过的一本书 "Chasing Day Light",可能大家亦听过。曾经是美国KPMG的主席和CEO的Eugene O'Kelly,於53岁正值盛年之时於2005年5月确诊患上末期脑癌,只余三至六个星期生命。这本书由他自己亲身道出临终时的心路历程,叫他重新去审视生命中优次和轻重。

  各位,对不起,我的开场白比较沈重一点,而且对各位还在蓄势待发的大学生而言,可能是遥远一点。但我希望正正就是大家在选择前路装备自己之际,也来预先评估一下你生命投资的风险和回报。我深信这是校长、教授和逸夫书院的精神「臻善存德 居高怀仁」背后的寄望。

  跟大家一样,我打从中学开始都很希望从别人身上找到启发和鼓舞,即常说的 "looking for inspiration"。

  和很多念法律的同学一样,我也是Lord Denning的忠实拥趸。1982年星期日泰晤士报就Lord Denning的荣休对他有以下的评述:

"To anyone who believes the law should liberate, not enslave, he is a beacon. He discovered that young, as a poor student, in the 1920s.  He is just about the only octogenarian who has never forgotten it."

  Lord Denning拒绝被法律条文所困缚,特别是在物权法(property law)的范畴中延伸了固有的原则,发明了创新也很具争议性的法律概念(包括被遗弃太太的权益“Deserted Wives' Equity")。从他的榜样,大家学习到从事法律工作者不可以因法律条文而忘记了对公义的追求。

  我也会牢牢紧记我师傅,即现任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大法官的榜样和训诲。当年我当他的徒弟,亦在他的办公室共事多年。他有时见我晚上很早便走了去当义工,便有点担心,怕我不务正业,没有在我专业上钻研,做得不好。他讲的说话,我都记得很清楚。他说,如果你想利用你的法律专业去服侍社会,必须要先达到臻善的水平(You have to pursue excellence),否则会流於有心无力。

  还有已经离世的前终审庭常任大法官沈澄(Charles Ching),他未加入司法机构前,他是叱一时的资深大律师,魅力非凡,每件案件都尽心尽力。我曾当他的副手,很奇怪他年纪已不小,为何对工作仍抱有那么浓的热情和干劲。他说:「年青人,你知道每件案往往涉及当事人生命中关键的事情,他把这些都交到你的手上,这是极大的交托,极大的信任,这不是工作,而是一项为人服务的荣幸。It's a privilege.」这番说话由这么成功的资深大律师告诉我,真是获益良多。

  三年前我离开了私人执业加入政府,当时收到很多朋友的鼓励和支持,但也有一些比较坦白,有一位大律师朋友说「你很勇敢」,另一位朋友更直言「我觉得你很愚蠢!」我的好朋友的肺腑之言。

  过去三年的经验,可以坦白说,是百般滋味在心头,但今天我仍然可以告诉大家,我感到很正面和充实。除了要处理的法律问题涵盖面很阔之外,在这三年内我遇到的人绝对多於我未加入政府以前四十多年的总和,见了很多很多人,看到很多事物。

  出任律政司司长让我有机会更了解香港,更关心香港。作为主管法律事务的主要官员,我比以前更能体会到法律服务的深层使命。

  当我还在私人执业的时候,法律对我来说是解决争议、维护个人权益和惩处恶行的途径。我可以透过这份工作协助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当事人,处理他们在个人及业务上的困难。

  作为律政司司长,我体验到法律有更深刻和广泛的目的。在处理刑事、人权、提供法律服务的途径,以至法律改革等范畴的问题时,我要面对很多事情:理想、原则、法律、公众利益,以至对社会有深远影响等重要而困难的考虑。

  刚才我提及沈澄大法官的训诲,法律服务是一项使命。当你的当事人是政府和香港市民,你的使命固然更大,但随之而来的责任也更沉重。

  上个月我出席香港律师会的活动时,有机会听到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Mr. Justice Anthony Kennedy一段发人深省的致辞。他提到自己住在文华酒店,往窗外看,看到一座座宏伟的建筑物,令人叹为观止,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建筑师、工程师的贡献,但他想到这些都是律师和法律的成果和贡献。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当中我们习以为常的买卖、融资、合约等都不能发挥它们的约束力和效力,这些香港赖以为生的经济活动和成绩,若果没有法律的话,根本不可能发生。

  但在社会的层面,法律的作用又何只是搞经济活动那么简单呢?去年我出席梵蒂冈神父,同时亦是法官Father Cormac Burke的演讲会,他演讲的主题令我有很深刻的感受。他说:「法律跟医药一样,能够发挥特有的治疗效应(healing effect)。」他说法律都可发挥healing的effect,但我们必须对症下药。能否对症下药,当然是很大的挑战,但其中提到的healing effect,提醒我们藉执行法律保障公众利益,正是我们很重要的目标。

  曾经有人问我,要同时服侍两个主人--法律与政府,会否感到困难。我的答案十分简单,其实无难度,因为作为政府的首要法律顾问,服务政府的最好方法,就是为政府提供独立、准绳、可靠和有效的法律意见,让政府可作出最明智和最合法的决定。

  法治当中包含一些核心价值,是我们绝不能妥协的,包括我们很珍惜的司法独立和对基本法律原则的坚持。在过去十一年,香港出现不少有关言论自由、集会自由、财产、私隐权保障等循法律途径提出的质疑,这些法律挑战是否代表我们的施政和系统出现问题?

  《基本法》为我们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提供了高层次的宪法保证,这些保证是我们在殖民地年代没有的。我认为有关宪法和人权的诉讼增加,正凸显这些宪制保障涵盖的范围广泛,凌驾於不合宪的本地法律之上,有助改善政府某些现行的措施。

  这个现象并非香港独有,英国在人权法出台后,有关人权和公法诉讼亦大大增加。我记得,我一、两年前到英国访问时,曾见过他们的Attorney General,在谈及此问题时,他说最近有一宗案件,囚犯提出司法覆核,说有关当局要向他提供hardcore pornography,指这是他的基本人权。大家可评评此事,但我没有问他结果如何。大家都要明白,这些事情不是香港独有,在世界各地均有这方面的争议。

  事实上,市民能否在法庭质疑政府的行为,是对法治的最终考验。不过,有一点我觉得非常重要,就是对政府的行为进行司法覆核,并非解决政治或经济问题的万应良方,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已不止一次强调这点。此外,权利和自由并非是绝对的,必须受到一定限制。为了保障其他人的权利、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这些限制是需要的。事实上,要保障我们的权利和自由,最好的方法莫过於以合法和负责任的态度行使权利和自由。至於如何取得适当平衡,是政府和市民共同的挑战。

  虽然香港法治的根基很?固,但当然还有不足的地方,亦需要就社会环境的变迁而有所改变。我知道中大的同学会特别关心「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检讨,亦一定会踊跃表达意见,不过在这里让我举另一些具代表性的例子。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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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的雷曼迷你债券事件,令大家留意在司法程序以外的其他替代解决纠纷的方法(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尤其多谈及的便是调解服务。

  我们常谈到access to justice,寻求司法公正,并不单限於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於法律程序涉及的费用高昂,排期聆讯时间又长,与讼双方对簿公堂,结果未明,世界各地都经历这个问题,均发展替代争议解决的方法。除了仲裁(arbitration)之外,调解(mediation)是在世界各地越来越普及的替代解决问题的方法。

  有效的调解,可较快和较便宜处理问题,能达致双方满意的结果,同时让双方保持良好的关系。调解得出的结论是双方努力的成果,并且为双方所接受,亦不会破坏双方的关系。如刚才提到的Father Cormac Burke所说的,法律是否可以提供治疗的效用,我们尚有许多要思考。

  在这方面,律政司在今年成立了跨界别的小组去推广,详细情况我不在此详谈。

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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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我想举例的是关於青少年禁毒。作为律政司司长,我其中一项工作便是扑灭罪行委员会副主席。其中一项令我很关心和痛心的便是青少年吸毒的问题。截至2007年之前的三年内,被呈报吸毒的21岁以下的青少年增加了百份之三十四,而K仔、丸仔等对他们的荼毒,大家也很清楚。大家都知道,我正领导一个专责小组去处理这问题,而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复杂,一项要考虑的就是现行的法律框架是否足够去有效地处理这个问题。当中我们要研究强制性毒品测试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怎样才能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与执行方面取得平衡呢?法律怎样不单执行惩处,而是同时提供治疗和协助青少年重返正路,同有一个healing effect,都是需要非常小心考虑。

  担当这项工作,我体会到法律本身有很多限制。我们要多做功夫才可协助年青人,最近我们推出的「友出路」计划,希望启动整个社会一个关怀年青人的文化,给予他们正面的影响。我呼吁各位同学参与这项活动,在校园内或你的圈子中宣扬无毒文化,你们亦可提出建议或献出你们的力量。

性罪犯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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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保障公众安全和保障个人权利的平衡,近来另一个争议性的社会问题便是性罪犯名册的措施。法律改革委员会的谘询期刚完结,有保障儿童组织批评措施力度不足,要向欧美有强制公布的机制学习,可供任何人查阅,但也有人权组织指这中期措施已经违反人权,更扬言会司法覆核。我觉得这是一个例子反映香港的多元化和推广法律改革的难度。

跳出香港 放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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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谈了很多香港法治的需要,我深信真要在法律或法治上为香港提供服务,我们还要看远一些。

  多年来,香港一直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系。曭全球一体化,香港年青人的竞争对手是全世界的年青人,而法治是香港成为亚洲国际都会的重要因素。这个核心价值使我们比对亚洲其他城市更胜一筹。

  另一方面,香港回归祖国,带来很多机遇和挑战。很多人都说香港是进入中国的门廊(gateway to China),但我相信我们要再看远一点,不再只是做gateway。我们要成为大中华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同时要维持我们的国际网络。要达到这个目的,法治十分重要。

  香港在内地的法治进程中,担当独特的角色。大家都知道国家现正积极跻身国际经济舞台。在加入世贸后,中国有大量立法工作,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知识产权保护及司法程序等方面的工作。香港十分乐意与内地分享就这几个不同法律范畴的经验。此外,我们要推广互相交流,律政司已跟不同的省市已达成合作协议,藉律师互访、交流,希望把香港的法治推介到内地。在这过程中,我很高兴看到内地的律师除了赚钱外,亦呼吁香港的同业要到内地较贫困的地方访问,向当地人灌输法治的重要性。

  回归十一年,展望未来,香港与内地法律及司法制度的互动只会有增无减,而且会日趋频繁,我们在这方面必须更加努力。

法律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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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法律除了能促进社会经济繁荣,更是让社会实践所秉持和追求的价值和标准的主要工具。

  在现代社会,法律也有其极限。我们要承认法律有时候会被利用,以达到一些非常自私的目的。今日难免许多人会以自我为中心,只顾自己的利益。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人人终日只顾争取法理上应有的权益──我不是抹煞这点──这个社会只会变得冷漠,而且诉讼不绝,应接不暇。

  美国华盛顿Edward Bennett Williams 法律图书馆的墙壁上刻有这句格言:「法律只是途径──公义才是目标。」公义的全面意义,不仅是人人守法,在贯彻人人守法外,超越法律精神。如果我们乐意无条件向他人付出,而且是超越他人依据法律应得的,我们便可以真正建立公义、关爱及和谐的社会。

明日领袖必须具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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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ward Gardner, 一个著名的哈佛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在他的著作 "Five Minds for the Future" 中提到五种明日领袖必须具备的能力,其中两项就是respectful mind 和ethical mind。 Respectful mind涉及对人的尊重,ethical mind则麹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

  这代表西方文化一个重要的觉醒与回归,因为在不断鼓吹个人选择的权利的背后,人不自觉地变得自我中心继而放纵自己。其实在这次金融海啸背后深层的原因,跟我刚才所说的自我中心和放纵不无关系。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思考,在自己的角色和位置上,应该尽什么责任。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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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想借用Richard Cabot的话,与大家分享,翻译如下:

  「我相信对别人需要的体会和感觉(The sense of somebody's needs ),是世上最强的动力。这股动力最能感染各式各样的人,不分年龄,不分种族。它唤醒人的一切本能,包括探究认知和付诸行动的能力;促使我们关心别人,放下私心和怯懦;并且教导我们在课室中沉睡了的创意和机智苏醒过来〔我想不单在课室内,也包括在不少的办公室里沉睡了的创意和机智,会因为我们对人的关心而苏醒过来〕。对於我们很多人来说...为人服务的工作,能使我们产生源源不绝的力量,并可把我们的能量从牢笼和束缚中释放出来。」我觉得他说得非常好。

  我知道你们学院的口号 "Excellence With a Soul" 来自Professor Harry Lewis一本叫做 "Excellence Without a Soul" 的书,我在去年二月和崇基书院同学分享时也不约而同的提及这本书。Professor Lewis在书中指出哈佛大学的教职员和学生都只努力在学术水平上竞争,却忘记了大学教育一个基本的使命:就是把青年人培养成为对社会有承担的人。这本书的讯息在美国引发不少回响。

  其实,有关的问题和挣扎在全世界培育人才的地方都同样面对。早前我有机会跟清华大学一班教授吃饭,席间谈到清华大学近年在学术上的成就,以及跟商业机构的合作,赚了很多钱,不需要问学校取得经费。这当然是非常好,但可能因为我看过这本书,我问各位教授,如果学生在尚未工作便赚这么多钱,每人都朝赚大钱的方向走,怎样找人到不赚钱但又有极大需要的岗位工作呢?尤其是在国家的层次。所有教授都沉默下来,异口同声说这是国家面临最大的挑战:如何令有能力的年青年不单是向钱看,而要照顾其他的需要。

  各位同学,未来的日子,香港会因金融海啸在经济上变得不稳定,大家要扣好安全带,准备好。未来的发展有危也有机,更需要有承担、有使命和有能力的年青人去持守和推动。

  突破机构最近送我一本苏恩佩小姐於二十多年写的书「死亡,别狂傲」给我,就让我用苏小姐的名句和大家共勉:「与其咒诅黑暗,不如燃烧自己」。

  多谢大家。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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