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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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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十一月七日)宣布修订筲箕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修订项目主要包括「综合发展区」、「住宅(甲类)」、「政府、机构或社区」和「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加入建筑物高度限制,及多项修订;并就公共屋邨、明华大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的最高准许地积比率作出修订。

  各项修订的主要目的是回应公众对更佳居住环境的诉求。为区内建筑物加入不同高度限制的同时,我们亦重视保留地区特色。其中,位于筲箕湾道和西湾河街一带旧楼密集的发展/重建区,最高建筑物高度限制为主水平基准上一百米或一百一十五米。为配合把面积较细的土地合并发展,占地四百平方米或以上的土地的最高建筑物高度将获准增加二十米。

  载有修订项目的筲箕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H9/15,于办公时间内在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港岛规划处和东区民政事务处供市民查阅。

  任何人士可于二○○九年一月七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送交申述。有关申述将供公众查阅。

  筲箕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H9/15的复本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http://www.info.gov.hk/tpb)浏览草图。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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