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环署打击违规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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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一月六日)提醒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不可未经批准而出售新鲜肉、冰鲜或冷藏肉。
食环署人员根据搜集得的资料,怀疑一间位於沙田马鞍山恒安街市地下11号铺的新鲜粮食店,未经准许售卖冷藏牛肉,於今早突击搜查该店铺,并检获及销毁约12公斤冷藏牛肉。
一名女子被捕,被控违反《食物业规例》。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新鲜粮食店的牌照只准许售卖新鲜牛肉,而经营者却管有冷藏牛肉,以供出售,因而违反《食物业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於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他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完
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