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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大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最近美国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不景,加上银行收紧信贷,香港的中小型企业(中小企)的经营环境愈见困难。为协助中小企渡过难关及避免失业情况因中小企倒闭而恶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考虑容许中小企暂缓缴交预缴税一年,并提供分期缴交利得税的安排;
(二) 会否考虑豁免中小企缴付其自用物业的差饷一年;
(三) 会否要求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增加中小企的信用保险额上限,并放宽与出口往新兴市场(例如俄罗斯、中东、非洲)的货物有关的信用保险的申请条件;
(四) 会否考虑将有关中小企营商的各项政府收费减半,为期一年;
(五) 会否考虑放宽工厂大厦的用途限制,容许中小企使用该等大厦的单位用作展览、分销及批发等等用途;
(六) 有否具体措施促使银行停止收紧中小企的信贷,以及取消延迟向商户支付信用卡交易款项的措施;若有,该等措施的内容;若否,原因为何;
(七) 会否考虑参考1998年实施的中小型企业特别信贷计划及2003年为受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影响的行业而设的贷款担保计划,将现行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政府分担信贷保证风险比率最少提高至七成;若否,原因为何;及
(八) 会否与内地有关部门商讨,促请有关部门就涉及港商经营的收费费用、津贴、退税等方面给予纾困措施?
答覆:
主席:
中小企业是香港经济的支柱。我们明白中小企於金融危机中面对不少困难,也知道业界希望政府协助中小企渡过难关。我早前已宣布一系列的支援措施,包括提高「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贷款额的弹性,以及延长「营运资金贷款」的保证期。此外,我们会增加「市场推广基金」的资助上限,及扩大资助项目范围,以便中小企业可以开拓更多新市场和做更多推广的工作。另一方面,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亦会加强对出口商的支援,包括不增加保费,继续承保市场上一般不获承保的买家不提货风险,并为出口商免费提供指定数量的买家信用评估服务等。
除了以上已公布的措施外,我们和各政策局、部门和有关机构正积极研究是否可推出更多措施支援中小企业。财政司司长已召开跨部门会议,研究具体措施,包括本题所提及的事项,一俟有决定,将尽快公布。
就问题第(一)、(六)和第(八)项,以下相关资料可作参考:
(一) 现时税务条例已就纳税人收入情况的改变作出弹性的安排。若纳税人预计今年度的入息或利润将较上年度下跌超过一成,可在交税限期28天前向税务局申请相应缓缴部分或全数的暂缴税。如果个别纳税人因经济困难而未能依期交税,亦可向税务局申请分期缴税。
(六) 因应近期业界对银行收紧中小企信贷的关注,金管局於2008年10月29日发出通告,促请银行在紧守审慎风险管理的原则下,以包容的态度处理中小企信贷。鉴於当前的困难时期,金管局尤其鼓励银行尽可能支持中小企客户,不宜仓卒、大幅度及一刀切式收紧信贷,以免对本属稳健的中小企的业务和经济前景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金管局亦促请银行特别注意涉及撤销或调低信贷额度、缩短信托收据期,或延长零售商户的信用卡结算付款期等方式的信贷收紧。另亦强调收紧中小企客户信贷应尽可能选择性地进行,即因应客户的具体信贷状况来逐一审理,避免对整个行业或界别一刀切式收紧信贷。
至於延长零售商户的信用卡结算付款期,据金管局所知这并非每间银行都会采取的做法。部分银行确实有与某些特定行业的个别商户作出此项安排。金管局明白此做法是银行风险管理程序的一部分,现正与有关银行商讨此事项,并促请银行不要一刀切式延长结算付款期,以致变相收紧信贷,而是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逐一考虑商户的实际情况。金管局亦会与银行跟进,探讨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处理银行关注的事项。
(八) 特区政府一直与中央相关部委和各级省市政府保持紧密联系,反映港商在内地经营所面对的各种困难和关注,并研究措施协助港资企业。例如内地在参考我们的建议后,已暂缓推行个别措施,并提高了三千多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另一方面,个别省市(如广东省、东莞市)亦相继出台援助措施,包括减免行政征费、推出专项基金、改善通关环境、提供「一站式」升级转型服务等,以减低企业经营成本和帮助企业融资。特区政府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与内地各级政府部门加强沟通,针对港商(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目前所面对的经济环境,提供适切的帮助。
完
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