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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建议营办商可自愿性实施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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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发出一份谘询文件,就实施自愿性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的各项事宜征询公众意见。

  在现行安排下,固定网络营办商服务的用户可以把号码转携至另一家固定网络营办商;流动网络营办商服务的用户亦可以把号码转携至另一家流动网络营办商。不过,本港仍未推行固定与流动网络之间的跨平台电话号码互携服务(通称「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能让固定和流动用户可以把他们的固网电话号码或流动电话号码转携至心目中的任何一个固定或流动网络。一般而言,有关服务有助增加固网营办商与流动网络营办商之间的跨平台竞争,就满足客户需求提供崭新的解决方案,以及鼓励更善用有限的号码公众资源。」

  发言人续称:「不过,有意见要求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仔细评估引入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所带来的影响,从而确保规管制度有利市场发展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发言人阐释:「电讯局长委托进行的消费者调查显示,若免费提供有关服务,约四分之一的受访固定服务用户会把号码转携至流动服务,而受访流动服务用户会把电话号码转携至固定网络的数字则相对地低。」

  发言人称:「在考虑消费者调查显示公众对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的需求、相关的海外经验,以及市场力量为决定市场发展路向的最佳方案后,电讯局长的初步意见认为,没有足够理据支持强制性实施固定流动电话号码可携服务。但是,容许个别网络营办商基於商业决定,自愿性地实施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是合乎公众利益。」

  电讯局长现就建议的自愿性实施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所需的基本指导原则以确保有关服务可以有序推行,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有需要找出现行适用於固定及流动服务的各种不对称规管安排,而该等安排可能会阻碍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实施)征询公众意见。

  有关的谘询文件和消费者调查报告可於以下电讯局网站超连结下载:

谘询文件:http://www.ofta.gov.hk/zh/report-paper-guide/paper/consultation/cp20081031.pdf

消费者调查报告:http://www.ofta.gov.hk/zh/report-paper-guide/report/rp20081031.pdf

  有兴趣人士可於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或以前提交意见。

背景:

  独立顾问欧文公司拟备的固定及流动汇流顾问报告建议,电讯局长在决定是否引入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前进行市场研究,以了解消费者的真正关注事宜,并确定消费者对有关服务的需求。经考虑顾问的建议和在二○○六年十二月进行的固定及流动汇流谘询中有关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事宜所收到的回应,电讯局长决定进行市场调查,以研究消费者对有关服务的需求。该调查於二○○八年二月进行,结果显示公众对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服务确有需求,但需求不大。在参考研究调查结果和相关的海外经验后,电讯局长得出初步意见,并决定就建议的自愿性实施固定流动电话号码互携的各项相关事宜谘询有关人士的意见。



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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