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
***********************
***********************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任期由二○○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十分感谢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在过去数年付出了不少时间和努力,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内部程序和运作指引进行检讨及向证监会提供意见。」
程序覆检委员会是在二○○○年十一月成立的独立委员会。委员会负责覆检证监会的内部运作程序,包括发牌、调查和纪律处分的程序,以及处理与上市有关事宜的程序,以确保它们是公平公正,而证监会亦贯彻地遵守该等程序。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界别,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经验和专长,这有助委员会有效地运作。
由二○○八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
周永健
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合伙人
委员
──
陈玉树教授
岭南大学校长
赵志
丰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
冯孝忠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及保险业务主管
甘博文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
李佐雄
佐雄证券有限公司主席
刘哲宁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投资银行部主管
孙德基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远东区主席及首席合伙人
当然委员
────
方正
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身分出任
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赖应
以律政司司长代表身分出任
完
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