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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动议辩论发言全文:
主席:
财政司司长在第一个辩论环节已经阐述了政府推动及促进经贸发展的措施。在第一个辩论环节完结前,黄毓民议员就广播及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发言,我希望先作回应,然后再回应议员就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
资讯流通、言论自由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也是香港赖以成功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特区政府必定会恪守及坚决维护,加以捍卫。推出《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谘询工作,是政府因应香港社会的发展、业界和市民意见的具体回应。我们希望透过全面、既阔且深的讨论,订定一条与时并进,充分利用最新资讯通讯科技的法例,一方面体现我们共同拥护的核心价值,而又能让心智未成熟的下一代在接触无穷无尽的资讯时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设预检是政府一贯的政策。黄毓民议员在会上展示的国家地理杂志,封上胶袋,加上警告字句,纯属出版商自发的决定,这亦是现时的条例给予出版商的自由。无论如何,检讨条例的工作现时只是第一步,在听取过议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政府才会作出归纳分析,然后提出政府具体的看法和建议,再作第二轮的公众谘询。
电台、电视广播是香港成功的创意产业之一。政府会以一贯科技中立、市场主导的政策,促进广播业的发展。我们的目标,是确保电讯及广播的规管制度能够配合社会和科技的需求,并同时能因应这些行业的科技发展作出适时和有效的回应。
对於个别涉及无牌广播的个案,由於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不便评论。但我想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香港繁荣和稳定的基石,电讯管理局有责任就违法个案采取果断的执法行动。
至於公共广播服务的发展,包括香港电台的未来,政府早已承诺会发表谘询文件,给社会讨论,而在这过程中亦会充分谘询港台的员工。
主席,接我希望谈谈创意产业。首先,多谢各位议员就发展创意产业提出的意见。面对金融海啸,我们除了如特首施政报告内所说要大家必须保持信心,不要自乱阵脚,同样重要的是要把握和发挥香港已有的竞争优势。香港资讯发达和自由流通、具有世界级的基础设施及软硬件,完备的电讯设施、先进的资讯及通讯科技网络和能力、完善的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法律及财经服务的支援、公平的竞争环境等,这些优势都是香港未来发展不可缺少的。我相信加上政府恰当的支援,我们可将创意发展成为香港市民引以为傲,又能推动香港经济发展的新产业。目前本港有超过17万人从事创意产业工作,机构超过3万家,每年的总增值额超过530亿元。可见发展创意产业是刺激本港经济增长的新路向。
创意产业涵盖多个不同行业,包括电影、电视、音乐、设计、建筑、数码娱乐、动漫画等,而很多已发展得相当蓬勃。就如本港的电影业,制作了不少具创意及高水平的作品,并打进国际市场;在设计方面,本地设计师的超卓才华,在国际间一向备受推崇;本地建筑师所发明的未来式建筑 (cybertecture) 设计概念,深受海外市场欢迎;而闻名全球的荷里活动画片系列「史力加」,也是出自本港动画界人才的手笔。凡此种种,足以证明香港确有雄厚潜力进一步发展创意经济。政府一向支持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但亦要承认现时有的支援措施过於分散,不够聚焦。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提出把香港发展成为创意之都,就是政府的政策。我们决定将现时负责支援及推动创意产业的各部门现有的职责及资源统一管理,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成立专责推动和支援创意产业的办公室,就是具体的落实。我谨多谢梁君彦议员和谭伟豪议员对成立这个办公室的支持。
我们会整合和调配现时分属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及工业贸易署的人手及可动用的资源。办公室成立后会专责协调跨部门工作,加强与业界沟通,为业界提供一站式服务。
成立专责办公室的目的是希望把政府现有的资源集中起来,投放於支持创意产业发展方面,务求更能切合业界的需要。拨归这个办公室的资源将会得到更好的协调,并能更用得其所。
在筹备成立专责办公室期间,我们会与业界人士保持联络沟通,确保我们的发展方向配合业界的需要和期望。
要创意产业在良好的基础上可持续发展,再创高峰,发掘接班人和培训人才至为重要,须要全面及有序有计划地推行。所以我们支持把动画纳入新高中视觉艺术的教育课程内,并已拨款制作教材,让中学生提高在动画、拍摄技巧及创意方面的欣赏能力。希望藉这些措施,激发中学生的兴趣,为动画及电影业栽培未来人才。
我们亦会致力加强和扩展现有的培育计划,为有志投身或成立创意产业企业的年青人提供租金、制作设备及经商之道所需的支援。我会於短期内向工商事务委员会提出建议,扩展和扩大数码港辖下的数码娱乐企业培育计划;在获得委员会支持后,再向财务委员会正式申请拨款。
要发展创意产业,单靠政府并不足够,家长的鼓励和社会的支持是很大的动力,父母懂得欣赏子女的创意潜能,接受及鼓励子女古灵精怪和天马行空的创意;社会不单以成效量度屡败屡试的创意实验,香港的创意成就定能蓬勃发展。由本财政年度开始,我们每年会投放额外资源向社会,特别是年青一代,推广创意和创新科技文化。另外,政府会致力向本地及国际市场推广本港创意产业的成就。
我很感谢谭伟豪议员就发展创意产业的意见,而就谭议员提及的网上侵权行为,我想强调政府一向不遗余力打击有关的活动。为此,香港海关已成立特别职务队,24小时监察及打击网上侵权行为。我们明白,要有效遏止网上侵权,须要互网商、版权持有人及网络供用者的合作。为此,政府於今年成立了包括三方的协作机制,一同寻求更佳的保护版权措施。我预期明年初会有这协作机制的初步讨论成果。我欢迎谭议员继续发表意见。
最后,我想讲一讲创新科技,和回应林大辉议员提问政府对工业的支持。政府一直非常支持本地工业的创新和发展。我们在1999年成立50亿元的创新及科技基金,促进本港制造业及服务业提升其创新及科技水平。基金至今已拨款约37亿元资助超过1200个项目,获支持的应用研发项目遍及资讯科技、生物科技、中医药、电子、纺织及成衣等领域。资助工业开发技术和进行科研,正是要达至梁君彦议员所提出的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工商业产品或服务的目标。
我们也会继续透过现有的科研设施,例如已跻身国际水平的科技园、数码港等,鼓励工商界与大学及科研机构合作,巩固香港未来的经济发展实力。此外,我们会继续与内地,包括透过「深港创新圈」,积极推动两地的大型科技合作项目,希望可以吸引更多像美国杜邦等的国际级公司在香港设立发展创新科技业务的总部和研发中心。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完
2008年10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