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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公众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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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公众游泳池的使用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公众游泳池场馆本年一月至今的入场人次分别为何,以及该等数字与去年的有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有否检讨现时各区是否有足够的公众游泳池;及

(三)过去三年,当局有否接获市民提出兴建暖水游泳池的要求;当局用以决定兴建暖水游泳池的准则为何;有否评估该等准则是否不合时宜;以及未来三年将会在哪些地区兴建暖水游泳池?

答覆:

主席:

(一)本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各公众游泳池的入场人次约为一千零二十七万,较去年同期的约七百九十一万,增加约百分之三十。有关增幅主要是由于该署于本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推行的「免费使用康乐设施计划」深受市民欢迎,在这段期间入场人次约七百六十三万,较去年同期的约四百五十五万人次,增幅接近百分之六十八。

(二)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供应标准,每二十八万七千人应设一个游泳池场馆。现时,康文署辖下全港共有三十七个公众游泳池场馆,整体供应大致上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标准。当局会因应需要和资源,兴建游泳池场馆以照顾市民的需要。

(三)当局过去三年曾收到约三十宗有关兴建暖水游泳池的意见。康文署已策划于五个现有游泳池场馆进行重建、重置或改建工程时,在游泳池场馆内加设暖水游泳池设施。该署亦计划增建八个设有暖水设施的游泳池场馆。以上工程预期于二○○九年至二○一五年期间完成,其中七个工程预算于三年内动工,详情见附表。

  《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并没有订下供应暖水游泳池的标准,只提及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新游泳池场馆应包括暖水游泳池,以鼓励市民保持全年游泳的习惯。康文署在策划兴建新的游泳池场馆或改建现有游泳池场馆时,会考虑区议会的意见、市民对暖水游泳池设施的需求、暖水游泳池设施的使用率以及地区人口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应否设置暖水游泳池设施。



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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