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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警方处理虐待动物举报的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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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得悉,警方早前订立指引,列明会将怀疑虐待动物的个案,交由刑事侦缉部人员(刑侦人员)调查。然而,最近有市民致电警方报案中心作出有关的举报,但警方却拒绝受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上述指引订立至今,警方共接获多少宗涉及怀疑有人虐待动物的举报;当中转交刑侦人员调查、交由其他政府部门处理(按部门名称列出)、提出检控及有关人士被定罪的个案各有多少,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处的刑罚;

(二) 自上述指引订立至今,有否接获涉及警方调查手法的投诉(例如拒绝进行调查);若有,按投诉内容列出分项数目,以及当中有多少宗投诉查明属实;以及警方有否定期检讨该指引,以改善处理举报的工作;

(三) 现时警方有否为前线军装警员提供指引,协助他们判断个案是否涉及虐待动物的行为,以及需否将该等个案转介有关政府部门调查;若有,详情为何;

(四) 鉴於政府曾在向本会提交的文件中表示,「警方、渔农自然护理署、食物环境徖生署,以及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举行了跨部门会议,为加强在处理动物虐待案件举报时的跨部门合作而手草拟新的工作程序」,有关的草拟工作是否已经完成;若然,该工作程序的详情;

(五) 有否评估警方将虐待动物的个案交予刑侦人员调查有否加重他们的负担及影响他们的其他工作;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六) 政府会否再次考虑成立专门处理虐待动物举报的动物警察部队?

答覆:

主席:

  就涂谨申议员的提问,警方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 警方处理虐待动物举报的新指引於二○○八年一月底公布。在新指引公布后,截至二○○八年九月底,警方共接获65宗就虐待动物的举报。当中52宗其后交由刑事侦缉部人员调查,结果拘捕44人,其余13宗因没有虐待动物的证据,警方没有作进一步调查。所有举报均毋需转介其他政府部门处理。截至目前为止,警方已就8宗案件提出检控,详情载於附件。

(二) 警方并没有特别就市民对於警务人员处理虐待动物个案的投诉备存统计数字。所有有关警方处理市民举报的投诉,不论所涉范畴,均会根据既定程序进行详细调查。如调查结果显示有任何警队成员处理举报时没有按照警队指令办事,警方会采取纪律行动。新指引自二○○八年一月底推出以来,运作良好。警方会每年检讨有关程序,以确保其效用。

(三) 经广泛谘询警务人员、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及香港爱护动物协会等各有关方面后,警方已发出新的内部指令,订明应如何处理涉嫌虐待动物的个案。扼要而言,在接获涉嫌虐待动物的举报后,警务人员会到场了解,然后进行初步研究,过程中会考虑动物受到的伤害、案发地点、报案人及证人提供的资料等因素。如怀疑涉及虐待动物情况,刑侦人员会即时接手调查。如有需要,警方会寻求渔护署及香港爱护动物协会的协助。

(四) 警方、渔护署、食环署及香港爱护动物协会於二○○七年十二月及二○○八年一月举行跨部门会议。与会部门根据检讨结果,覆检有关在案发现场初步处理涉嫌虐待动物举报、后续调查工作及跟进行动的程序,并制定新的工作程序,以加强部门之间在处理该类举报时的跨部门合作。

  根据新的工作程序,警方其后已制定有关处理虐待动物举报的新指引(见答覆第(一)部份),并修订相关的内部指令(见答覆第(三)部份)。

(五) 涉嫌虐待动物的举报(65宗)相比警方接获各类性质的所有举报(在二○○八年首9个月为996 966宗),只占少数,所带来的工作量并不显著。

(六) 警区的刑事调查队有所需的人手、能力及经验处理涉嫌虐待动物案件。如察觉该类案件在某警区有上升趋势,警方会考虑采取周全的方式集中处理,并调派指定队伍调查。如有需要,警方会寻求渔护署及香港爱护动物协会的协助。这种安排令警队可灵活调配资源,处理涉嫌虐待动物的个案,较成立「动物警察」更为有效。





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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