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内地汉因使用非法取得的单程证被囚
****************

  一名内地男子因使用非法取得的单程证,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三十六岁的内地男子吴溢潮,於本年十月二十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使用非法取得旅行证件的控罪。

  吴承认他为一名香港居民李光的内地养子,因得悉他不是李光的亲生儿子,而未能在港定居,遂向内地机关讹称为李光的亲生儿子,以骗取单程证来港定居。

  於二○○一年八月,吴以上述单程证来港,并获准在港定居。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使用非法取得的旅行证件均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