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确定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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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现可免签证前往巴西旅游,最长可逗留九十日。
香港特区政府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於二○○五年十月签订了互免签证协定。该协定可让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往巴西旅游九十日。
巴西政府最近已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有关互免签证协定,由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称:「我们热切地欢迎巴西驻香港总领馆的确定。这项安排让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在旅游时获得更多的便利,并有助加强香港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在贸易、商业及旅游方面的联系。」
现时连同巴西联邦共和国在内,同意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的国家/地区有一百三十六个。
完
2008年10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