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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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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日)公布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委任名单。

  陈子政及邝志强分别再获委任为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任期两年,由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感激陈先生和邝先生在过去两年任期内对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我们感谢两位答允继续服务委员会。」

  政府发言人补充说:「我们相信在陈先生的卓越领导下,委员会将继续有效地执行其法定职责,为外游旅客提供保障。」

  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是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而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持有、管理和运用赔偿基金。该基金是为已缴付外游费但因旅行代理商倒闭而蒙受损失或在外地旅游途中遇上意外伤亡的旅游人士,提供特惠赔偿。



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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