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米尼加共和国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旅游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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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今日(十月九日)宣布,已接获多米尼加驻香港贸易发展办事处通知,由即日起,多米尼加共和国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旅游待遇,每次逗留期不超过三十天。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欢迎多米尼加驻香港贸易发展办事处的通知。」
连同上述免签证安排,同意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的国家/地区的数目已增至一百三十六个。
现时,多米尼加共和国国民可免签证来港旅游,每次逗留期不超过三十天。
完
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