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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第三季发出八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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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於二○○八年第三季共发出八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包括七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和一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

  地政总署今日(十月八日)公布,该七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不同地区共三千八百三十八个住宅单位,其中一个住宅项目位於域多利道、一个位於大角咀、一个位於荃湾、一个位於沙田、一个位於东涌和两个位於元朗,预计最早於二○○九年六月落成,最迟在二○○九年十二月落成。

  截至二○○八年九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二十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八份。

  该二十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八千三百四十个住宅单位。其中一个住宅项目涉及八百二十五个单位,预计於二○○八年十二月落成。十四个项目涉及三千四百六十六个单位,预计於二○○九年落成。另外四个项目涉及四千零三十五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其余一个住宅项目涉及十四个单位,预计於二○一一年落成。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八年九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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