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展开《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公众谘询(附短片)
**************************

  政府今日(十月三日)就全面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条例》)展开首轮公众谘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以制定措施改善现行规管在不同媒体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机制。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一贯的政策是既保障资讯流通和言论自由,亦保护青少年这些易受外界影响的人士。」

  《条例》於八○年代末制定,大致反映上述政策。物品在发布前无须送检,但发布人有责任确保发布物品符合法例规定。

  然而,近年社会愈趋关注印刷媒体(例如娱乐杂志)和新兴媒体(例如互联网)时有发布淫亵或不雅物品。互联网更是愈来愈普及,是青少年经常接触的媒体。

  苏锦梁说:「有鉴於此,我们必须全面检讨《条例》,以确保规管机制能配合社会转变。」

  他说:「经过为期四个月的首轮谘询后,我们会尽可能根据搜集所得的意见提出建议,进行第二轮公众谘询。」

  政府参考了海外的做法和本地的情况,提出一系列与《条例》运作有关的主要事项及多个讨论范畴,详情载列在以「齐享健康资讯」为题的谘询文件。涵盖的范畴包括「淫亵」及「不雅」的定义、审裁机制、物品评级制度、就新媒体的管制、执法工作、刑罚,和宣传及公众教育。政府亦欢迎公众就其他范畴提出意见。

  政府会透过不同形式作广泛谘询,包括举办会堂论坛供各区区议员和广大市民参与,亦会邀请界别代表参与专题小组的深入讨论。这些界别包括:妇女、青年、资讯科技、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民权和其他团体。政府亦会作出公众意见调查和设立网上论坛,以及进行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宣传工作。政府欢迎社会各界就此课题详细讨论。

  谘询小册子及相关资料可於专题网站www.coiao.gov.hk下载。市民可於二○○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将意见邮寄至中环花园道美利大厦二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传真至2511 1458,或电邮至info@coiao.gov.hk。



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列印此页